用人单位解散怎么清偿农民工工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9:54:03 56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解散怎么清偿农民工工资

1、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如果因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等原因解散,要在注销登记前清偿农民工工资。

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员工工资。

(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

(三)、实践中发现公司有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一周以上的就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并且,投诉之后还是继续拖欠的,员工即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四)、如果公司找出其他理由拖欠工资,那么按正常发放工资日期推迟半个月不发,并且没有明确发工资日期或者以其他借口不肯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不用继续等待,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五)、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要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应为建筑农民工工资数额举证
    不少工伤待遇都是根据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计算确定的,如果职工搞不清自己的工资标准,企业又不提供,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该由谁承担呢?不久前,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民事判决书的送达,一位打工仔的工伤待遇有了明确说法,法院认定企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职工工伤待遇按企业同种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判决被告建筑公司支付原告顾某停工留薪期间工资922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54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16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775元。目前,顾某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筑公司的赔偿款。2004年2月13日,顾某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在年终分配后自动失效。合同签订后,顾某随工程队到山东潍坊施工,同年4月2日,顾某不慎从电梯井掉下摔伤,住院治疗47天。顾某住院时,建筑公司指派专人进行了护理。11月初顾某出院休养后,继续到工地上工作至年底。2005年初,顾某离开建筑公司。
    2023-06-09
    96人看过
  • 农民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2023-05-31
    22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农民工年龄限制
    一、用人单位农民工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农民工年龄限制是依据《劳动法》规定而定,禁止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男60岁,女50岁。是法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怎样解决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等情况,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
    2023-05-22
    346人看过
  • 原单位解散工伤赔偿咋办
    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1、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2、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一、工伤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2023-03-29
    156人看过
  • 工作了7年的单位要解散怎么赔偿
    一、工作了7年的单位要解散应该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六)依照本法第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2023-05-31
    57人看过
  •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什么清偿?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清偿;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一、不合法的劳务分包亏损工人工资怎么办不合法的劳务分包亏损工人工资,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工人工资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二、劳务派遣是否属于在职人员属于在职人员。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劳务派遣是国家承认合法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机构应用工单位提出的用人需求和标准,为用工单位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供用工单位用工。三、什么叫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指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
    2023-03-19
    97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拖欠,用人单位应该找谁来维权?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可以找劳动部门,建筑企业的也可以找住建部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一、农民工工钱拖欠怎么办农民工工钱拖欠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
    2023-02-13
    433人看过
  • “包工头”卷走工资用工单位连带清偿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审结了原告32个农民工与被告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席某的劳动争议案件,并依法判令第三人支付拖欠,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9年3月,京鑫公司承建位于元氏县某单位房屋工程后,将工程分包给席某。随后,由席某带领闫某等32名农民工到该房屋工程从事工作,并约定了工资事项。劳务结束后,京鑫公司将工资支付给席某,后因席某未全额支付闫某等32人工资,32名农民工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席某支付工资,京鑫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石家庄市劳动争议裁决席某支付闫某等人工资,京鑫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闫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裕华区法院,要求被告京鑫公司及第三人席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法的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应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而席某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
    2023-06-10
    409人看过
  • 与农民工存在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要如何处理
    一、与农民工存在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要如何处理1、和农民工存在工资争议的,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要提供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二、单位不发工资怎么维权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就要注意很多点:首先在劳动争议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要提交的材料。如果对仲裁裁决书不满,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
    2023-06-17
    392人看过
  • 无劳务派遣证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工资赔偿单位是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劳务派遣证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用工单位进行清偿,用人单位清偿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3-06-14
    294人看过
  • 职工工伤单位解散该怎样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4、工伤争议处
    2023-06-18
    89人看过
  • 单位与农民工工伤纠纷怎么办
    发生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机构申请仲裁,并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材料;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
    2023-02-16
    361人看过
  • 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是违法分包工程导致拖欠工资;建设项目违反土地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或者单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予以清偿。建设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建设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清偿。第三十七条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1。用人单位无故截留或者拖延支付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工资外,还需要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发差额;违反规定的,补发差额劳动者逾期
    2023-05-02
    243人看过
  • 职工工伤单位解散怎么办被辞退怎么办?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上也比较完善,那么如果涉及到在工伤期间单位解散,并且被辞职了,要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非本人意愿,而被辞退的单位应该会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来看下文。工伤后无故辞,除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可以辞退受工伤的员工吗?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
    2023-08-17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聘用农民工怎么缴纳工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8
      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风险
    •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找哪个部门解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
    • 单位解散了,工亡怎么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工伤职工近亲属抚恤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单位解散,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从清算财产中向工伤保险基金拨付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一直支付到丧失供养亲属条件为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
    • 农民工工伤赔偿用工单位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3
      首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认定办法》办理。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聘用农民工应如何支付工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