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纠纷的知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0:03:04 311 人看过

一、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二、土地纠纷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

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③用地手续不完备;

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三、土地纠纷的特征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关于土地的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的纠纷处理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民法关于土地纠纷案例怎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处理遵循“乡村调解,县上仲裁,司法保障”的原则进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进行调解。和解、调解不成或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
    2023-08-03
    370人看过
  • 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相关知识有哪些?
    根据《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具体规定,如下.1、招标出让文件应包括(1)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2)编制、确定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4)编制出让文件;(5)发布出让公告;(6)申请和资格审查;(7)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8)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9)核发,交付土地;(10)办理土地登记;(11)资料归档。其中“(4)编制出让文件;”的文件包括:1、招标出让文件应当包括:(1)招标出让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招标出让须知(3)标书(4)投标申请书(5)宗地界址图(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7)中标通知书(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9)其他相关文件。2、拍卖出让文件应当包括:(1)拍卖出让公告(2)拍卖出让须知(3)竞买申请书(4)宗地界址图(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6)成交确认书(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其他相关文件。3、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2023-06-02
    342人看过
  • 关于房地产都有哪些冷知识必须要知道
    1、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工业用建筑是50年。2、在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中,没有“意向金”的提法,要么是定金,要么是保证金。3、挑选户型至少少需要以下几种图:规划图、单元平面图、户型平面图。4、低层为一层-三层;多层为四层-六层;小高层为七层-九层;高层为十层及以上。5、别以为九到十一楼不错,这是阳光最强烈的位置。6、大家购房所付的保险费其实是可以打八五折的,外面的保险公司都可以为你打折。7、别以为实测面积是对的,自己带上卷尺测量。8、购房时大都会有一些面积是赠送的,如阳台。阳台分为封闭和半封闭两种,封闭阳台要全部算面积,半封闭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半封闭阳台越多越超值。二、关于住宅的长宽高9、住宅的净高,是指下层地板表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10、住宅的开间,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距离。11、住宅的长度和进深,是指
    2023-04-16
    280人看过
  • 有关土地纠纷的咨询
    土地增值税
    本文讲的是土地纠纷咨询的问题。A有一块地基(用于拆迁后盖房子),A让给了B去付钱盖房子,后来B有了另一块地基,还给了A,A又把地基让给了C去付钱盖房子。...有关土地纠纷的咨询A有一块地基(用于拆迁后盖房子),A让给了B去付钱盖房子,后来B有了另一块地基,还给了A,A又把地基让给了C去付钱盖房子。几年后,随着土地的升值,A向C索要十几余万元,C不给,A就一直到C家大吵大闹,甚至砸房子,后又扬言不给就住进C家。C应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起诉A?A有没有触犯什么法律?最佳答案A在C家大吵大闹是侵犯居民的人身权(居住权),如果砸房屋是侵犯了居民的财产权。C既然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就拥有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都是C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土地的升值不是A是功劳,A无权享受土地的增值收益,只有国家在土地发生交易时有权征收土地增值税。C有三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向A晓之以理,说明有关法律
    2023-06-04
    104人看过
  • 房产纠纷的仲裁程序有哪些知识
    房产纠纷的仲裁程序有: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下达裁决书,拒不履行裁决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哪些常见的房产纠纷(一)广告欺骗现在楼盘广告可谓是铺天盖地,而多数人也相信广告效应。首先,要注意在买房子的时候要选择正规房屋销售地点,有固定地点,证件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不要选择路边野广告的消息。有些人会利用内部价等诱饵骗取消费者的金钱,所以在选择时要慎重,不要轻信小广告之类的。(二)定金纠纷在所有问题都了解清楚并打算购买时,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在此,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分清订金以及定金的区别。定金,简单的说就是预先给付开发商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三)霸王合同在房屋买卖中,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有统一范本,但依然有
    2023-08-10
    134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
    2023-08-15
    150人看过
  • 关于土地纠纷调解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
    2023-04-26
    215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条例》的规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增值额需要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二是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扣除项目按《条例》及《细则》规定有下列几项:(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2023-06-07
    373人看过
  • 关于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职
    来源:作者:佚名日期:10-04-30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建设与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局)、林业局:为了依法、妥善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经研究,现对我省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职责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对非林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二、对林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三、对一宗地中既有林地又有非林地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职责处理:(一)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受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收到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申请,应对该宗地中的林地和非林地所占面积进行核实,如果林地面积占50%以上,则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如果非林地面积占50%以上,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到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经核实,不属于本部门负责的,应及时移送另一部
    2023-04-24
    201人看过
  • 收养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收养的定义1、收养是父母子女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转移和变更,由养父母取代生父母行使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即通过收养行为,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除。2、收养是自然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是确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而且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产生在公民之间,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公民之间的收养和社会福利院对孤儿、遗弃儿和残废儿的收养,在性质、方式和效力方面均有所不同。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关系的长辈对晚辈之间。既然收养是为了建立父母子女关系,所以,它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的长辈对晚辈之间。原来就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通常不得为收养行为。因为,这种收养在法律上没有意义。旁系血亲间可以收养。如,将自己的侄子女、甥子女、表侄女等收养为养子女。收养只能限于长辈对晚辈,否则,会违背亲子关系的正
    2023-05-05
    329人看过
  • 购房者要了解关于商品房纠纷的知识
    宝鸡市住建局住房发展科科长张世芬表示,目前宝鸡关于商品房的纠纷,主要集中在面积误差、交房标准和办理产权证等三个方面。购房者一定要对此提前了解,以备出现问题时及时化解。面积多退少补不合理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就实际面积与合同书中签订面积之间的误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张世芬表示,这是近几年商品房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做约定的,则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处理。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
    2023-04-22
    286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
    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都有《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其中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类型主要有哪些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
    2023-08-03
    112人看过
  • 合伙纠纷都有哪些可诉范围以及相关知识
    在合伙企业中所存在的合伙纠纷能否涉诉大概有三类情形: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起诉的;二是法律虽未明确规定是否可诉,但其纠纷的内容具有可裁判性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三是纠纷内容系单纯的合伙人自治事项,司法权无法替代进行决策且不具有可裁判性的纠纷法院不得受理。明确可诉的纠纷类型在合伙企业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一是合伙除名纠纷。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有限合伙人的维权之诉。即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提起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三是有限合伙人的代位之诉。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为了本企业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派生诉讼。应当说,在未被法律明确能否涉诉的合伙纠纷中多数是可诉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03条的规定,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2023-04-21
    487人看过
  • 关于解决土地权益纠纷的规定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个人之间的纠纷应由乡、县级政府处理,处理结果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本法规定被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处罚决定不服的,依
    2023-05-08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知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农村承包地纠纷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关于农村土地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
    • 关于纠纷的常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的内容:一、同居关系的解除;二、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三、子女的抚养。处理原则:一、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三、因同居期间的
    • 有哪些有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知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借款的用途;(4)借款金额;(5)借款利率;(6)还款期限;(7)保证条件;(8)还款方式;(9)违约责任;(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1)其它条款《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
    • 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相关知识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0
      1、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 2、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 3、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 4、公开拍卖。 5、拍卖成交后,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六、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管理的需要,对各自承包的土地进行的交换。它是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间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的调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