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42:44 439 人看过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1、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一般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由前述两种方式产生,也可以规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其他产生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只能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则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2、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只能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选举方式必为产生法定代表人的方式。

3、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一、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有限公司董事长怎样产生?

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产生自股东大会,董事长产生自董事会,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人产生的方式
    中国目前清算机构称谓不统一,如《公司法》上称为清算组,在《合伙企业法》中称为清算人,在《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称为清算委员会。称呼不统一,容易引起混乱。习惯中,一般将清算组织称为清算组。但由于清算机构的规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决定,可以由一名清算人或两名以上的清算人组成清算机构,因此将清算机构称为清算人更合适。而且,中国正在制定的新破产法草案中也将执行清算事务者称为破产清算人,将清算机构称为清算人也有利于立法统一。清算人是清算义务人依法成立的,负责进行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一个组织,是清算中公司行为能力的实施机构,具体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广义的清算人包括清算义务人与参加清算的人员。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是不同的概念。清算义务人是基于其与解散公司有某种特殊的关系而在公司解散时负有依法负有成立清算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的责任主体,狭义的清算人仅指清算义务人。中国现有立法的清算人是狭义的清算人,即仅指清
    2023-06-09
    200人看过
  •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1、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股份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的管理职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
    2023-07-02
    62人看过
  • 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的选择方法是怎样的
    (一)选择贷款方式1、如果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毕竟,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总利息少,能节省不少钱。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可以选择夫妻两人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以家庭的名义共同贷款,一般2人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比单人要高。2、不建议选择组合贷款,其贷款的流程比较麻烦,且商业部分的贷款不能转公积金贷款。建议可以先选择商业贷款,待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再转公积金贷款。如果选择组合贷款,要做到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可以节省更多利息。3、如果首付款少,需要贷款的额度比较高,选择商业贷款比较合适。(二)选择还款方式收入比较稳定的年轻一族,建议选择等额本息。收入比较高的,年龄在40-60之间的人,建议选择等额本金。每种贷款、还款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买房贷款前,购房者需要对自己的资产情况、家庭现有经济实力(经济实力包括存款
    2023-05-30
    374人看过
  • 生产有毒食品罪在中国刑法中的量刑方式是怎样的?
    中国刑法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1、犯生产有毒食品罪的,一般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存在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等严重情节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3、存在造成他人死亡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国刑法逃税罪既遂怎么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3-07-06
    89人看过
  • 担保方式抵押方式是怎样的
    担保方式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定金、留置的方式。担保的方式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而抵押的方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来担保债务的履行。一、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什么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不同的方法。抵押不转让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人占有;相反,质押人必须转让质押物的占有,即质押需要抵押;2、担保范围不同。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的费用;除抵押担保范围外,质押担保范围还包括质押保管费用;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以出售的价格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
    2023-06-24
    421人看过
  • 房产产权公证跳单方式是怎样的?
    房产跳单有效,但是可能面临违约责任。跳单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后,委托人为规避交付中介费的义务绕开中介自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为。委托人的跳单行为损害中介交易活动中的诚实守信方合法利益,已属违约,应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房产产权公证应当准备的资料房屋产权公证应当准备以下资料:1.财产权的相关证明,像房产证、而没能拿到产权证的,可以是购房合同和付款等。2.本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双方已经互相草拟好的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先不要填写,等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双方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准备好了上面的材料以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托人代理去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2023-08-02
    183人看过
  • 自然人的撤销权的形式方式是怎样的
    自然人行使撤销权的,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所谓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怎么办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2、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对于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
    2023-06-24
    155人看过
  • 子女分配遗产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子女分配遗产的方式是怎样的?若父母有遗嘱,那么子女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若是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在分配遗产的时候是有优先继承权的,往往也是均等的分割遗产。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
    2023-04-20
    261人看过
  • 刑诉法证人询问的程序和方式是怎样的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在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案件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明确询问的目的,确定需要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但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侦查人员也应当告知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
    2023-05-20
    465人看过
  • 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方式怎样?
    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来取得。而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取得是通过股东会议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选举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公司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多少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1、如果营业执照上有规定经营时间和年限的,按营业执照上的规定;2、没有记载的,则在公司注销前,营业执照一般都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2023-03-20
    82人看过
  • 发生工伤事故索赔方式是怎样的?
    一、发生工伤事故索赔方式是怎样的?发生工伤事故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索赔: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出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如果劳动关系难以确认,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的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
    2023-06-18
    402人看过
  • 离婚房产怎样分的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房产怎样分的方式是什么离婚房产怎样分的方式如下所示:1.实物分割,及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以约定仍然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约定房间的归属即可,但是在现实中,这个方法不大可行;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二、离婚房产怎么办理过户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
    2023-05-06
    419人看过
  • 个人财产执行分配方案格式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财产执行分配方案格式是怎么样的?××××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执……号债权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债权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债权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债权人的申请审查完毕,并作出参与分配方案。本院现已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为……(或已变价的款项数
    2023-04-16
    437人看过
  • 合同要约生效的正确方式是怎样的?
    有下列生效要件:一、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四、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一、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要想单方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确定的期限即为要约中规定的期限。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若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二、带要约法律有效吗?符合要约构成要件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要
    2023-03-14
    35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俩人生活方式方法有问题,怎样法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种情况您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2、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3、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为收入30%左右。建议您致电委托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帮助,为您争取最大利益。欢迎随时咨询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
    • 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并由选举委员会向选区推荐。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的应选名额。推荐者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所推荐的候选人的情况。
    • 公司清算人产生的方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6
      公司清算人的产生方式 清算人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法定清算人 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清算人的产生方式。如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作为清算人处理清算事务;日本《商法典》也对清算人的产生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排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
    • 刑诉法询问证人是怎样的方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5
      关于刑诉法询问证人的方式,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询问证人,当询问地不是司法公安机关所在地时,侦查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或证明,同时,应保证询问单独进行。
    • 甲方的工人利用乙方的设备生产产品是什么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这种合作方式严格说不是代加工。代加工是甲方提供原材料给乙方,乙方出人工和厂房设备,帮甲方加工出合格产品的,就叫代加工。楼主所述的模式,有设备厂房租赁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