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原则的规定对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8:03:43 491 人看过

债务清偿的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

公司债务清偿原则

公司债务清偿原则有:

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清偿债务的规定如何影响委托人?
    委托人清偿债务的规定如下: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原因不履行委托人义务的,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知道委托人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原因不履行第三人义务的,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对受托人的抗辩。如果第三人选择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和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企业注册时的委托人是什么意
    2023-07-05
    259人看过
  • 债务免除对债权人权益的影响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要点:一、免除是无因行为。二、免除为无偿行为。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六、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铭除债务的全部。七、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是怎么样的特点: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
    2023-07-10
    64人看过
  •  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各种原因有哪些?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包括两种:一是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债务,可以分期偿还;二是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只能偿还个人现有财产,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并付诸实施。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定无法偿还时,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分期偿还;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永久无法偿还,只能偿还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必须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然后付诸实施,即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以执行,债权人会得到多少。债务应当清偿。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暂时无法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 债 务 人 无 力 偿 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1. 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清偿债务;2. 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3.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
    2023-09-13
    432人看过
  • 离婚对债务清偿的影响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责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的债务确实用于家庭生活的,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清偿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
    2023-07-04
    448人看过
  • 判刑对债务人是否影响债务偿还?
    债务人判刑后是否要偿还债务。判决是刑事责任,偿还债务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不足以承担刑事责任,但债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可以构成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债务人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找家人吗1.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家人偿还债务。2.但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承担。3.如果债务人的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财产的,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
    2023-07-05
    183人看过
  • 债权人公司注销对债务人有影响吗
    一、债权人公司注销对债务人有影响吗公司注销后债务债权仍然有效。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二、债务人破产债务人怎么实现债权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但需要注意,如果保证人
    2024-01-21
    304人看过
  • 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来说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会议。”这表明,债权人会议召开时,不仅有债权人,还有列席会议的人,列席会议的人有公开、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无表决权,但是,列席会议的人有义务正面、完全回答债务人的询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这里的“必须”是指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代理人或者指派代表参加,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可视为妨碍破产清算程序,人民法院可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必须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如前所述,代位权诉讼中,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的债权有可能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即仅有一般的债权文书证明债权的存在,如合同、借据、欠条等。这类债权,没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证实,在债务人没有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不能直接申请法
    2023-07-07
    235人看过
  • 清理债权债务对公司影响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六、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
    2024-01-08
    455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有何影响
    一、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有何影响债务承担的效力对债务人的影响是:1.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债务承担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2.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二、债务承担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债务承担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必须有效的债务存在;2.拟转移的债务要具备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是不能够作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的;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必须经
    2023-11-15
    269人看过
  • 债务人注销债务的影响是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告债权债务的清算。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经公告,未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擅自注销的,债权人有权起诉各股东或者清算组,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档案馆应当有本单位债权、债务的债务承担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批批准注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怎么办扣押协商分期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23-08-04
    322人看过
  •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核算原则是怎样的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核算原则:债务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当然,如果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那么债权人应当接受这种部分履行。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为个人债务时,该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些债务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形成的负债,虽然形式上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但存在一些从法理上或情理上宜作为个人债务处理的情形。对于这些情况,从平衡保护债权人债权实现和债务人的配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让债权人另行诉讼解决为妥,而不宜直接让债务人的配偶偿还欠款。此外,对于债务人个人名义所负的婚前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原则上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证明该债务利益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按共同债务处理。以下情形时,债权人需要另行起诉债务人的配偶:(一)债务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债务系债务人基于赌博、吸毒等不合理支出所负担的;(二)债务人的配偶
    2023-02-09
    174人看过
  • 债务加入后对原债务人的追偿权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往往存在某种密切的关系。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归还欠款及亲属关系中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归还欠款等。本案中,乐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同时为天伟飞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但两者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
    2024-05-02
    358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二、债权人的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二)债权人免除
    2023-05-06
    358人看过
  • 债务人债权到期的必要性和影响
    债务人的债权,是指一个人对他人负有债务,但他人也对他负有到期债务。例如:a欠你2万元,昨天到期,但他没钱还你,但B欠a1万元,今天到期,B的1万元,对你来说,是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B没有其他债务,你有权追回1万元并偿还a欠你的债务。债务人,就是欠债的人或公司,并不一定是个人,也包括法人。债权,就是别人欠他的债,称债权。债务人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
    2023-07-01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清偿的原则有什么,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合伙债务在经营合伙事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它代表全体合伙人与他人为民事行为的一种法律后果。因此,即使是合伙人个人行为,只要其代表合伙并以合伙的名义所从事的民商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即为合伙债务。那么债务清偿的原则有什么,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
    • 债务重组对债权人和个人的影响是什么,会对企业债务负担有什么影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债务人就会因债务重组而取得一定的收益:如果非现金资产或股权本身缺乏活跃市场,即债务人不再将偿付债务所付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形成“泡沫”,1999年-2000年间全国至少有4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近60起债务重组。这样规定确实可以防范上述行为,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我国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原准则在账务处理方面作了实质性修改,不符
    • 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债权保证人的影响?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04
      首先,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债权让与时,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务转让时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债的变更需要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立法本意亦应当是为了不加重保证人的义务 最后,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 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签定债务清结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0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需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该协议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基于债权债务抵销的特殊性,一份有效的债权债务协议,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负债权,且均为合法存在;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放弃继承对债务清偿有哪些影响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31
      放弃继承在债务清偿中是有效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 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罚款和应当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财产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