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办理时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8:16:28 483 人看过

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广东省吴川市梅菉街道人民东路54号

三、办理机构

吴川市海洋与渔业局

四、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

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

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

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

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

全文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2017年)

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2011年)

全文《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

第二条凡需要捕捉、驯养繁殖、运输以及展览、表演、出售、收购、进出口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按照本办法实行特许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

第十三条申请特许捕捉证的程序:

(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

(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

(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

动物园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前,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负责核发特许捕捉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

第十七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

动物园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

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

第二十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应当凭特许捕捉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动物园之间因繁殖动物,需要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2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韶关芙蓉新区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办理地点在哪
    一、办理地点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全文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2017年)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
    2023-05-11
    64人看过
  • 湛江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提供材料真实、齐全;2)出售、收购、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而且稳定;3)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4)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5)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在中国注册成立企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等二、办理材料盖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湛江市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书面材料的电子版,窗口工作人审核后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修改后受理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向海洋与渔业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齐全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缺失的补齐后受理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湛江市体育北路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13(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
    2023-05-08
    96人看过
  • 海丰县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申请《经营利用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出售、收购、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来源清楚或稳定;(2)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3)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二、办理材料法人代表或个体申请人提交。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提交。申请经营国家二级及附录二物种或其产品时需提供(胭脂鱼、鲟鱼类除外)。说明申请物种、数量及用途等要素。申请经营国家二级及附录二物种或其产品时供货方为自产自销的情况下需提交供货方《驯养繁殖证》。申请经营国家二级及附录二物种或其产品时需提交。省级以上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医药保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经营国家二级及附录二物种或其产品时需提交供货方《经营许可证》。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海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
    2023-05-08
    261人看过
  • 汕尾城区运输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怎么做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3.审查配合。受理后,区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股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3.审查配合。受理后,区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股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
    2023-05-28
    283人看过
  • 廉江运输国家一、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办理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全文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2017年)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
    2023-05-28
    223人看过
  • 揭阳揭东区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申请人需通过捕捉方式,才能获得申请捕捉对象或者达到其目的的;(2)捕捉申请或者申请使用的捕捉工具、方法以及捕捉时间、地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3)根据申请捕捉对象的资源现状是可以捕捉的;(4)提供材料真实、齐全。(5)因科研、教学、驯养繁殖、展览、捐赠等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办理《捕捉证》。二、办理材料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内容真实,所在地县(市、区)审核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加具审核意见。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其它有效证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复印件。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
    2023-05-09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4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进出口列入前款名录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检疫,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我国禁止什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28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由谁批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9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进出口列入前款名录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检疫,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我国法律禁止什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
    • 2022年我国法律禁止什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