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4:22:19 54 人看过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先后签订有代办证明、保密协议,另有申请人处的考勤表,其可作为证据证明申请人确实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尽管申请人在这期间进行过改名,但这不影响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其公司连续进行工作的认知,也不改变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的事实。

一、诉前财产保全时应向法院交那些材料

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诉讼代理人主体资格证明等;

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如: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资料、居住证登记资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被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单、银行开户证明等;

5、经担保人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书一份,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章担保书;

6、担保财产价值与申请查封价值相当的证明材料一份,如银行账户明细,按揭房产价值证明等;

7、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

二、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问题

财产保全的解除条件法无明确规定,但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司法实践,财产保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解除:1、冻结存款的期限超过了6个月,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2、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5、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6、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条件4是当前民诉法教程中的统一提法,该条把“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作为解除财产保全的唯一条件非常不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只应是解除保全的条件之一,是否应当解除还需经满足其他要件并经法院审查决定。

有些民诉法教程中将条件6中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表述为“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笔者认为此种说法是片面的。如当事人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书却附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在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时就解除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一旦被申请人不履行调解书义务时将可能导致执行障碍。《意见》第109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从该条不难看出,“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方能体现立法本意,而“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的表述是不妥当的。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期间有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吗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复议和诉讼时效是什么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只是对工伤是鉴定结论不服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个月,工伤结论上面有明确写明的。二、劳动者法律维权应注意哪些时限问题劳动者法律维权应注意的时限问题:(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4
    2023-06-23
    15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到哪一年?
    本文介绍了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前置的情况下适用,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前置的情况下适用。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 劳 动 仲 裁 前 置 的 情 况 下 , 劳 动 争 议 诉 讼 时 效 是 多 久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劳动仲裁前置制度。这意味着,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首先需要进行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只有当仲裁裁决书作出后
    2023-09-11
    258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发生劳动合同争议怎么办
    一、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二
    2023-06-28
    301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的劳动争议纠纷
    2009年4月,周某、李某、赵某、陈某等四人被淮安市某医药公司招聘,岗位为营业员。上班后,公司始终没有为员工缴纳任何保险,并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12月底,双方为劳动合同的问题发生争议,四名当事人委托我作为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方积极寻找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开始用人单位矢口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在我方的充分准备下,我们提交了工作牌,考勤单等众多证据,用人单位不得不承认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动请求调解,愿意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补交保险等各项赔偿。
    2023-06-05
    334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无效
    案由申诉人:朱某,男,29岁,某木器加工厂业务员。被诉人:某木器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唐某,男,51岁,某木器加工厂厂长。1995年10月20日,朱某对其被开除不服,诉至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撤销对其的开除决定,并支付所扣发的两个月工资及其加班费,退还押金和报销医疗费,并加付25%的经济赔偿费用。厂方认为,他们与朱某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订立的,而且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朱某均认可,并在合同书上签了字,因此,必须全面履行。调查过程经调查核实:某木器加工厂是在当地工商机构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1994年9月19日,朱某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复写了两份,内容共八条(现全文抄写如下,括号中文字为笔者加注):第一条:合同期限三年,到1995年9月18日止。(无起始时间)第二条:实行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违反《劳动法》第三十
    2023-04-22
    353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现实中会出现,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而拒绝受理仲裁申请。那么这样做正确与否?答案是否定的。1995年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当然,作为谨慎的对带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建议劳动者应该重视劳动合同签定。
    2023-06-10
    37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
    2023-03-09
    208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按劳动关系处理
    案情经过2010年8月中旬,市民沈某入职一家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工作时间为上12个小时休息24个小时,平均每月有10个夜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沈某称,在职期间其基本工资为11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公司没有向其支付过加班费和中班、夜班补助。今年(2012年)4月12日,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将沈某辞退,既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给予补偿。沈某为此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诉请判令该公司支付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3万余元、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1.3万余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200余元、中班夜班费4320元、补足工资差额1200元和经济补偿金4200元。庭审中,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原告沈某在其公司是临时工,工作期间表现一般,经常请假,而且值夜班睡觉不负责任,原告上12小时歇24小时是保安业内的普遍工时制度,其公司给原告的实际工资高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辞退原告是因为原告在上班执勤
    2023-06-05
    41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何时重新计算
    【案情】原告马某,女,1973年6月出生,汉族,职工,住址:某中央银行家属楼原告张某,女,1977年3月出生,汉族,职工,住址同上被告中国银行汝南县分行,住址:59号,某街道负责人、行长郑先生1993年1月10日,被告在中国银行汝南县支行设立房地产信贷部,为被告的业务单位。1994年9月,两原告与被告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1994年9月20日至1999年9月20日)。1997年12月5日,被告将房地产信贷部改为中国某银行汝南县中心支行,两原告在该支行从事政策性房改金融业务。2009年1月,被告以从事政策性房改的财政人员限制为4人为由,停止了原告的工作。两原告的工资发放至1999年1月,马某的月薪为519元,张某的月薪为509元。1999年1月12日,两原告以被告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汝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于1999年7月15日作出(1999)第2号仲裁裁决,结论是汝南农业
    2023-05-07
    4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效力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一、劳动合同纠纷的形式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
    2023-03-03
    92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争议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但因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其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
    2023-06-07
    2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法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但是如果还在上班的,则不存在失效这一说法。遗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2020年最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遗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但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23-08-16
    4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什么关系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制度。超过该期限制度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失去申诉权。该制度是劳动争议仲裁法上的制度,而不是诉讼法上的制度。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主要是诉讼时效期间,而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是因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上的特殊性,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劳动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使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与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了联系,这种联系有的学者称之为“劳动仲裁申请期限视为消灭时效意义上的仲裁时效”。也可以说是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等同于诉讼时效期间。
    2023-04-28
    1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的
    一、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其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的诉讼流程是
    2024-01-18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诉诉讼时效申诉时效多久,劳动争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工资纠纷的上诉期为一年。劳动关系存在的,劳动工资纠纷的仲裁期限不受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争议过了诉讼时效后,当事人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因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整法》,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限为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但不再受法律诉讼时效保护。
    • 劳动合同未签订但是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1
      是否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
    • 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签订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有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4
      没必要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