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质量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34:48 186 人看过

《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1、建筑产品生产者对建筑产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前提,是建筑工程的质量不合格。

《建筑法》第56条、第58条分别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有关责任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质量不合格,是指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者施工的质量不符合依法制定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凡是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有关责任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不合格,而是因为不属于建筑产品生产者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建筑产品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因楼上的住户进行装修破坏了楼面地板的防水层,使下层住户受到的损失,不属于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建筑产品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有关责任者对建筑产品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期间,为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期内。

(1)《建筑法》第60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依此规定,有关责任方对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承担责任的责任期间,应延伸到该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建筑产品的生产者对直接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安全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期间,应当为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合理使用寿命期间。

(2)对建筑物的其他部分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期间,应当与该部分的合理使用寿命相同。例如,对建筑物的屋面防水工程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期间,应当与使用合格的建筑防水材料,并按设计要求和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情况下,建筑物通常应当达到的无渗漏年限相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归属问题:责任方是谁?
    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责任通常由承包方承担。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责任会由承包方承担,因为承包方是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方。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责 任
    2023-09-11
    65人看过
  • 宠物饲养与人类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饲养的动物若导致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的举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1、被动物侵害的事实的发生;2、对自己造成了损害;3、侵害事实与损害后果有因果联系。侵害人证明自己无责的举证:1、受害人过错,如其自己挑逗动物所致。2、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
    2023-08-16
    115人看过
  •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怎么确定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建筑物使用人,并不包括建筑物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若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补偿责任。小区物业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的,也要承担责任。一、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3、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二、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属于什么罪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构成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罪,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对于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将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4-03
    162人看过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维权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要确认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是谁,就需要先明确该段围墙有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果有建设、施工单位,则由建设、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需要查明该段围墙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实际管理人或所有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
    2023-04-21
    363人看过
  •  他人物品损坏的赔偿问题
    他的物品受到损坏,对方拒绝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报警或起诉对方,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方是故意毁坏,并且数额比较大,那就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仅仅是民事案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他的物品受到损坏,对方拒绝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报警或起诉对方,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方是故意毁坏,并且数额比较大,那就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仅仅是民事案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 法 典 : 对 方 故 意 毁 坏 他 人 物 品 , 如 何 维 权 ?如果您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情况,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
    2023-09-21
    492人看过
  •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赔偿问题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要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公司设立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五条。
    2023-08-07
    152人看过
  • 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的建议
    (一)兼顾当地居民利益和野生动物生存利益在保护野生动物的过程中,也应关注当地居民(主要是林缘区居民)的利益。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需要食物和空间,而人类生存发展也需要食物和空间,两者势必会发生矛盾,在许多保护区的林缘区都出现过野生动物与当地居民争夺生存空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首先应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赔偿机制,使当地居民因保护野生动物所受的各种损失都能及时、全额地得到赔偿,改变过去因保护野生动物,将当地居民利益与野生动物保护对立起来的作法,使当地居民由过去被动地保护野生动物转变为主动、自觉地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其次保护野生动物不是意味着将野生动物的生命价值凌驾于人的生命价值之上,野生动物数量再少也不能否认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这是法律的最高取向。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最终也是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为了保护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应该建立一套保护居民生命安全的机制。当地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起保护居
    2023-02-04
    318人看过
  • 因他人过失导致建筑物倒塌,责任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等倒塌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的认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第86条没有明确规定过错的要求,因此,应当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我们不同意这种意见,对此,在2009年10月23日的专题研讨会上进行了讨论,主要理由是:第一,建筑物等倒塌损害责任是物件损害责任,不是高度危险责任,按照传统,它应当遵循物件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则,而物件
    2023-07-17
    305人看过
  • 建筑物倒塌责任归属问题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怎么规定建筑物倒塌的担责主体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
    2023-07-20
    71人看过
  • 植物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三)项是对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1、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指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依法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首先,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物件致害责任,不属于行为致害责任,不存在积极的加害行为人;其次,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产生原因具有特殊性,即该种责任的产生是由于树木倾倒、折断或果实坠落,舍此无其他原因;再次,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具有特定性,即只能是致害树木或果实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树木果实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这也使得对该种责任的探讨比较缺乏。我们认为树木果实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26
    323人看过
  • 该怎么确定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何处理周边建筑物损害赔偿纠纷周边建筑物所有人或使用人与建设工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为相邻关系。受损害的周边建筑物所有人或使用人只能依据相邻关系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1、正确认定事实。通过事故鉴定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鉴定要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反映事故发生的原因:从相邻关系的角度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要考虑相邻建筑物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二是要考虑受损建筑物周边
    2023-08-01
    161人看过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规定了三个侵权责任主体:一是所有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拥有所有权的人。二是管理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的人。三是使用人,指因租赁、借用或者其他情形使用建筑物等设施的人。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其他责任人是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之外的对损害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该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
    2024-05-01
    365人看过
  •  打人造成伤害的赔偿问题
    对方打伤,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具体金额以相关证明为准。若没有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就无法立案处理,因此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赔偿。可以,只要能证明是对方打伤你的就行。但若没有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就无法立案对对方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因此,你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赔偿。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以住院单据为准;误工费,你住院时间内的工资,如果你是财政工资,就没这一项了。护理费,请护理人的费用,或者赔护你的家人的误工费。交通费,仅限伤者就医的必要交通费。营养费,各地区不一样,50-200不等,有的地区不赔。如何处理打人事件?打人事件是一种严重的社会违法行为,对于受害者和加害者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和不良影响。对于这种事件,法律必须依法处理,维护公正和公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打人事件属于故意伤害罪,如果造成轻伤以上、重伤以下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加害者将面临
    2023-10-20
    235人看过
  • 单车造成的车子质量问题责任谁担责任呢?
    因单车质量导致事故责任应当由生产者承担。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一、产品责任责任主体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的缺陷造成他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不论产品所存在的缺陷是来源于生产者,还是销售者过错导致的抑或是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被侵权人均有权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二、对产品侵权责任怎样分担产品侵权责任的分担:(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5)产品缺陷由生产
    2023-06-26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建筑物质量问题是否负刑事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1、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
    •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7
      如果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或坠落,导致他人受到损害,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他们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已经赔偿了损失,那么他们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如果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导致他人受到损害,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没有承担连带责任,则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经赔偿了损失,那么他们有权向其他责
    • 高层建筑坠物造成的人体损害如何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4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
    • 建筑物如何对人身造成损害进行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建筑物导致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承担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还应当承担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怎么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31
      如果有建设、施工单位,则由建设、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需要查明该段围墙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实际管理人或所有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责任。《》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