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9 14:33:39 469 人看过

一、医疗纠纷常见问题解答

1、出现医疗纠纷以后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私了)、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民事诉讼司法程序处理。其中,调解原则贯彻始终,司法鉴定结论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各种处理途径的科学依据之一。

2、医疗纠纷案件司法处理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3、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

颁布实施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经明确把医患关系列为了消费关系,对于患者的知情权、接受合格医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权以及使用合格的药械等方面的权益进行了规定。

5、问:什么是医疗事故?

答: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不再区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

6、问:医疗事故如何分级?

答: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7、患者是否有权复印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利要求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性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患者有权在场。

8、患者是否有权封存病历资料?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性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也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9、患者是否有权要求封存治疗现场的实物?

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10、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都组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组织鉴定和日常工作。

11、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共同委托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卫生行政机关委托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人民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12、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久?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二、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

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均有医调委的联系电话,免费提供调解服务;

3.医疗事故鉴定。到医院属地的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法律诉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为其转接法律援助热线1234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二十七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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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0日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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