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解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9:31:41 275 人看过

1、肇事司机或车主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多数责任方司机或车主会为伤者支付部分医疗费用,有的甚至会垫付全部的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等费用,但也有部分责任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更有甚者还会把车辆出售,试图逃避。

律师建议受害人要尽量和责任方沟通,即便对方态度恶劣也要争取。因为机动车均强制承保交通事故责任险,除了极特殊情况外,均可在交强险范围内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督促责任方配合报险,核保,或者参加诉讼,可以早日取得赔偿款。

对于态度十分恶劣,拒不配合的责任方,当事人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起诉。有些责任方对法院的送达和传唤也不予配合,出现“玩失踪”,“耍无赖”的情况。这时也不用担心,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如仍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案件。在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部门予以强制执行。公告和执行的相关费用会由责任方支付。

2、交通事故赔偿都包含哪些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包括为: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医疗费如何计算?我承担部分责任能获得全部医药费赔偿吗?

交强险的医疗费限额是一万元,在赔偿限额内不划分责任,超出限额部分责任比例承担。

例如,行人欲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为同等责任。行人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2万元,则由承保该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赔偿1万元,剩余1万元由双方分别承担。也就是可以向对方主张1.5万元的医疗费赔款。

4、事故发生后我进行了手术,体内存有固定物,医生告诉我两年后取出,我可以一并主张这部分的医疗费用吗?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仅支持已经产生的实际损失,也就是只审理已经花费的医疗费用,未产生的二次手术等后续治疗费用不能一并审理。但是如果责任人同意,可以在调解书中予以解决。

5、伙食补助费如何计算?

受害人可以依法主张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一般来说参照国家工作人员标准50/天,予以计算。

6、误工费如何计算,都需要那些证据?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医疗结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部门专门进行三期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予以确认。

收入状况需要提交受害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误工证明、社保记录、纳税记录、工资明细、扣款证明等。

7、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扣缴税款,能申请误工费吗?

受害人仅能提供其单位本身出具的劳动合同、误工证明,未能提供社保或纳税记录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来说,北京地区从事普通服务类工作可以按照3000元/月上下的标准主张误工费。

8、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拒绝开具误工证明,如何申请误工费?

实践中不乏有非法用工的存在,有些小公司未取得营业资质,也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出事后置之不理,不闻不问,甚至一走了之。这对受害人申请误工费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但是,未能向法庭提交任何收入情况的证据并不等于没有误工的存在。受害人依然可以请求法庭参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予以酌定误工标准和误工费用。

9、营养费如何计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营养期的确认标准参见误工期,可以由医生开具诊断证明,或者申请三期鉴定予以确认。一般来说,住院期间默认为营养期。

营养费需提交购买食品、营养品、保健品的发票予以证明,或者参照30-50/天予以酌定。

10、护理费如何计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护理期的可以由医生开具诊断证明,或者申请三期鉴定予以确认。

聘请护工护理的需要提交护理合同和发票。家属护理的,按照护理人员误工费主张护理费。

11、交通费如何计算?

交通费仅支持看病和复查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车发票、一卡通充值发票、加油票均可。法庭根据受害人具体病情确认需要医治情况和产生的交通费用,同城医治一般不超过500元。

12、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军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订餐之日起二十年金粟庵。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我是农村户口在城市打工可以按照城镇标准领取残疾赔偿金吗?

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有:暂住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14、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需有相关医嘱,发票。如需长期更换的义眼、义肢等,初次诉讼仅赔偿已经产生的费用。

15、伤残等级如何确定?

受害人伤残程度直接决定了赔偿指数,因而必须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予以确认。从鉴定的委托方划分,当事人自己委托、保险公司委托、交通队委托、法院委托几种。通过法院随机摇号程序选取的鉴定机构证明力最强,但耗时最长。受害人应该根据具体受伤程度和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的态度选取适当的方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16、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确认?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7、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证据?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需要户口本,出生证明。

被扶养人为具有抚养义务的成年人的,需要户口本,结婚证,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证明,以及具有抚养义务的人数证明。予以划分抚养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不受理的疑问解答
    网友提问:哪些情形下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律师回答: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1、非法侵害自然人人格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的;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
    2023-07-07
    312人看过
  • 浅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调解难之原因
    2010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共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1486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01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81件,调解率仅为8%;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调解率约为22%,前者远低于后者。经调研发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解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事故当事人难寻,庭审时被告常缺席。交通事故发生后,多数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都忙于急救,仅简单地获得肇事者手机号码、车牌号码,却忽视了获取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更多详细信息。原告在治疗终结后诉至法院时,许多被告已经难以找寻,法院无法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不得不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被告缺席庭审,导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第二,非死即伤,双方当事人敌对情绪严重。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里,受害人非死即伤,原告方情绪较为激动,而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事故解决过程、伤者治疗过程及赔偿协商过程中也已
    2023-06-08
    2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研究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确定: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或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非职务行为,驾驶人为被告;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3、车辆借用、租赁、买卖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当事人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适用中断。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分别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所以由上述可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不适用时效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2023-07-11
    446人看过
  • 能否通过交通部门的调解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知(一)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必须了解赔偿款是否准备和落实提醒: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解,尽量做到支付赔偿款和签调解协议同时进行,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二)和解协议要获得保险公司赔偿,需取得保险公司的书面确认我们许多当事人到交警队和解,也签了交警认可的协议,最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可,什么都没拿到。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其它方式一定要先给钱后签字,或一手交钱一手签字。(三)做完伤残鉴定再和解需要注意的是,到交警队和解最好要做完伤残鉴定,否则和解的金额可能会很低。(四)注意诉讼时效还有很多当事人不停地和解,和解一年都没有
    2023-07-18
    373人看过
  • 常见的工资疑难问题解答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解答: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解答: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主要有:(1)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7)对自带工具
    2023-06-10
    122人看过
  • 精神损害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
    2023-07-08
    356人看过
  • 工伤赔偿疑难问题解析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我被评为工伤七级,单位已经发给我伤残补偿金,请问我能否再向单位提出精神补偿金的请求?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情况特殊的可以酌情考虑,但七级伤残一般不属于特殊情况。内地在香港海员因工死亡可获得何种赔偿?我的一个朋友香港船运公司职员跑外轮至印度因工死亡。船公司方面的解释是:在工作岗位上,因一条钢缆意外绷断击人致死。请问可获得何种赔偿?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要求以下赔偿:已故雇员的年龄40岁以下,补偿金额84个月的收入*或303,000元,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40岁至56岁以下,60个月的收入*或303,000元,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56岁或以上,36个月的收入*或303,000元,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计算死亡补偿所采用的每月收入以港币21,000元为上限如遭遇意外而死亡的雇员的殡殓费和医护费,有权向死亡雇员的雇主申索发还有
    2023-07-02
    359人看过
  • 党费缴纳的疑难问题解答
    按月薪来计算,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预备党员交不交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没有按时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及党组织批准。要是超过6个月(连续6个月)没有缴纳党费的有如下三种情况。1,因为工作忙导致忘记交党费,没有达到连续六个月,应该尽快去党支部补交。2,超过6个月(连续6个月)没有缴纳党费,需要跟党组织说明正当理由,例如:外出培训,公差等来不及缴纳党费的。3、超过6个月没有缴纳党费,但在党组织的教育后,认识到自身错误,做深刻检讨及时
    2023-07-05
    124人看过
  • 上海高院解答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问题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12月31日)--------------------------------------------------------------------------------一、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保险公司的责任性质与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答: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责任性质,司法实践中存在垫付与直接责任的争议。至于其诉讼地位,当前司法实践亦做法不一(列为共同被告、列为第三人、不参加诉讼等做法均存在)。我们认为,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险金的赔付责任,故保险合同外第三人无权以保险公司为被告诉请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以第三人为宜。理由如下:道路交通事故仅系保险合同的理赔事由,故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险合同责任。因此,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取决于请求方是否享有保险金之赔付请求权。保险金赔付请求权系基于保险法与保险合同产生,
    2023-07-02
    102人看过
  • 详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流程
    一、详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流程详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流程如下:1.尽量保留事故现场,拍照保留证据,并及时向保险公司、交警报案;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派人到现场查勘,将车辆拉去定损、维修;3.车主提交理赔材料,包括理赔申请书、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保人身份证、收款银行卡和车辆修理发票;4.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保险事故是否与被保险人描述一致,得出理赔方案;5.两方对保险金达成一致的意见时,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还是三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
    2023-11-14
    316人看过
  •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起诉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对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应当支付医疗费用,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要赔偿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损失费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首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并立案,然后审理判决。一、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2022-06-07
    25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一样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一样吗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比如说医疗费都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误工费都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
    2024-01-04
    2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
    2023-06-16
    3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常见问题解答
    一、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
    2023-07-04
    34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应如何确定赔偿精神损害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4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护理费的概念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申请伤残鉴定,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 如何解决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1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 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文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系被害人之父),男,19XX年7月28日生,汉族,昆明市人,在昆明市XX路XX号。 乙方:XX,男,汉族,19XX年1月29日生,身份证号:XX242419XX0129XX5 9,住昆
    • 车损理赔问题答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疑问一:因为暴雨,车的发动机坏了,保险公司给赔吗解答:如果单独购买了专门为发动机添保的险,不管是涉水行驶中还是停止时被水淹了,都可以给予赔偿。疑问二:因为暴雨导致大树、墙体等将车砸损,保险公司赔吗解答:这是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范围内,经专业人员现场认定,是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导致的受损,会予以全赔。疑问三:现场认定时,需要提交天气证明吗解答:大规模的、众所周知的暴风雨天气,媒体、气象等部门都有公开报道的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要交交通费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0
      交通费是指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参照:一是正式票据,二是医院住院天数和法医鉴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