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机构负责土地抵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7:11:15 231 人看过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一、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车辆可以抵押吗?

1、车辆可以抵押,这是由于车辆属于众多交通运输工具的一类

根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车辆抵押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是只能向金融机构,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五)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二、
    2023-06-03
    177人看过
  • 什么机构负责审理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具体适用什么审理方式,根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陪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除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之外,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法院、最高法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之一,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但不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对案件事实认定及
    2023-07-05
    36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负责什么
    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其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劳动仲裁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
    2023-03-13
    281人看过
  • 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能抵押吗
    一、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是否能抵押1、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不能抵押。2、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3、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4、所以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不可以用来再次抵押,房地一体。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
    2023-06-17
    145人看过
  • 非金融机构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到当地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值;2、到银行申请土地证抵押贷款,并填写申请表格;3、银行工作人员审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并到当地参观抵押的土地;4、银行审批通过,发放贷款。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用土地证抵押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权属证明、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土地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2.土地使用
    2023-03-17
    192人看过
  •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办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
    2023-04-30
    400人看过
  • 土管所由哪个机构负责管理?
    土管所归国土局管。土管所的主要职责如下: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3、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划区定界;4、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法律规定土管所强拆违法吗法律规定土管所强拆违法,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要拆迁的话,必须要经过合法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
    2023-07-10
    56人看过
  • 土地抵押给抵押公司吗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给担保公司,土地的所有权不可以抵押给担保公司。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3-03-06
    1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
    2023-06-24
    477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和土地抵押有什么不同?
    (一)、两者的抵押条件不同:1、土地抵押的条件:(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2、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
    2023-06-16
    300人看过
  • 关于土地抵押有什么争议
    关于土地抵押的争议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有权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抵押土地使用权。这些条件如下:1。抵押人是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是说,土地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必须有抵押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不能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有偿取得的。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抵押:(一)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有合法财产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证明;(四)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租金收入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抵押人不得丧失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因使用期限届满或者国家依法收回而不存在的,不得抵押。
    2023-05-08
    24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取消土地抵押
    1。还本付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清偿债务的,或者债务人的担保人、债务人的清算组织在债务到期后清偿债务的,抵押权自动消灭。2。抵押物毁损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或者期限届满。(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土地由国家征收。(3)土地使用权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将灭失。三。土地抵押权的实现。抵押合同期间,抵押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抵押物应当转让给第三人。此时,抵押权实现,以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权立即消灭。抵押无效。因抵押合同或者主合同在法律上无效,抵押权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抵押权无效是土地抵押权消灭的一个特例。比如,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设定抵押权的,乡(镇)和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单独设定抵押权的,划拨土地的房地产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定抵押权
    2023-05-08
    278人看过
  • 抵押土地的开发商公司土地抵押合法吗
    开发商土地抵押是合法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一、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财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由于并不转移占有,所以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最关键的是还享有处分权,所以在处分了抵押物后是有效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的房子能买卖吗?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
    2023-03-15
    457人看过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土地抵押有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申办材料;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3、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价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8、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关于土地抵押合法凭证。根据(1997)国土(籍)字第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合法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作为抵押权的法律凭证,抵押权人不得扣押抵押证书。抵押权人扣押的土地证书无效,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原土地证书作废,并办理补发新证手续。过去有的银行办理抵押登记,直接扣押抵押人的土地证书,以为这样保险,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的风险。
    2023-08-0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什么土地能抵押什么土地不能抵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 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4-08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是只能向金融机构,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
    • 无抵押机构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
      做生意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明;上班的需要提供工作合同等收入证明;经营期限或工作时间三个月以上,即可收入,征信无恶意逾期,年收入能够覆盖申请金额就可以申请无抵押贷款
    • 县级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负责哪些职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0
      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有关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二)制止辖区内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并报告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三)以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名义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四)承办市、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交办的其他规划土地监察事项。
    • 土地使用权人向银行抵押担保机构出示土地抵押登记文件,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土地抵押权作为抵押权的一种,具备抵押权的共同属性,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那么土地抵押权登记程序是什么呢,法帮网车为你答疑解惑。 土地抵押权登记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办理抵押权登记,首先应当由当事人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地价评估,并鉴定书面的抵押合同,其次在鉴定抵押合同后15日内,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