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直接交付标的物、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一、买卖合同应在何地交付呢
买卖合同的出卖方应当在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顺序确定
成立多份买卖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包括哪些
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包括如下:
1、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交付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义务;
3、按期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4、按约定提交标的物;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
6、担保标的物权利缺陷的义务;
7、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义务;
8、回收义务,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当回收的,出卖人有义务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回收标的物;
9.保密义务,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买卖合同付款期限
227人看过
-
贷款买车需要交哪些保险大约多少钱
31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哪些义务,买卖合同交付期限
435人看过
-
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形式有什么?
375人看过
-
卖方违约行为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
221人看过
-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中的“交付”?实践中,交付的形式有哪些?
100人看过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买卖合同中以买方方式交付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4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
买卖合同的交付是采取哪种方式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2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直接交付标的物、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
-
2022年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具体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1、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公积金贷款、按揭商业贷款。钱款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给付完毕,分期付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
-
买卖合同中交货方式包括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8首先,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其次,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是怎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6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主要有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 一、现实交付。 现实交付即直接交付标的物。 二、简易交付。 简易交付是动产早就为受让人占有,出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动产已交付。 三、拟制交付。 拟制交付即以交付标的物的单证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四、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即出卖人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时,出卖人与买受人协议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标的物所有权已属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