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公平地分割北京涉外离婚案件的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09:50:09 187 人看过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财产离婚案件,因离婚造成的离婚和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婚姻是否成立,适用结婚地法律。夫妻婚姻关系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对双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受理本案时,双方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由于各国不动产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异同,对不动产的处理只能局限于不动产所在国。对于共有财产中不动产的分割,我国法院的判决内容仅对位于我国的部分不动产具有执行权。即使判决涉及的是位于国外的不动产,国外也很难执行。

涉外法律离婚案件有哪些涉外法律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若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的,即应当适用我国法律。《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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