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法院确认黄健翔正式接到了传票,有关陆幽起诉黄健翔及三大网站名誉侵权的案件正式确认在朝阳区法院立案。
11月25日一早,案件的原告陆幽就开始接到各方电话,甚至她的律师也收到很多陌生的来自新闻界的采访电话,不过两人对多数采访均表示了沉默。
事实上,在残奥会采访完盲人足球队后,陆幽便开始了自己的维权行为。我是迫于无奈,我必须要为自己以及家人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刚刚准备起诉黄健翔时,陆幽便对本网记者表示。
此后,完成了重大赛事(欧洲杯、奥运会)任务的陆幽,开始专心准备上诉事情,包括联络律师、取证等一系列过程,这一过程历经三月有余。
由于网络名誉侵权还是一个新事物,这场官司的输赢也许将会给出新的司法解释。不过事实摆在面前,我相信法律。陆幽很坦然。(体坛网)
黄健翔博文《丑话说在前边》引纠纷央视女记者起诉
前央视名嘴黄健翔自从离开中央电视台以后,一直以个体户称呼自己。6月6日,也就是在中国队与卡塔尔队比赛之前,这位个体户又在自己的博客中曝料男足外籍主教练性丑闻。此博客一经公布后,立刻引起轩然大波,网友们迅速回帖,更有网友通过黄健翔的叙述和早前网上的传言,推断该丑闻女主角就是国家队前首席随队记者陆某。
日前,央视体育频道记者陆某正式将博文作者黄健翔及新浪、百度、网易3家网站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4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名誉权,恢复名誉;在各自网站首页和博客首页刊登道歉声明,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
陆某诉称,今年6月,黄健翔在新浪网其个人博客中撰写涉及自己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公然丑化原告的社会名誉,引发各大网站和传统媒体进行反复传播,给原告的名誉造成重大侵害,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同时,黄健翔博文登出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仅援引侵权内容,而且纵容和刻意对原告的隐私进一步进行捏造和传播,引起更大舆论混乱,进一步侵害了原告的名誉。
陆某认为,4被告非法散布其个人隐私,捏造事实,丑化其人格,构成对其名誉和人格的侵犯,4被告的侵权行为不仅造成了巨大社会影响,而且严重伤害了其人格尊严和名誉,使其精神遭受了巨大伤害,4被告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故诉请法院判令4被告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恢复名誉,在各自网站首页和博客首页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并连带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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