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人不幸遇害,谁该承担责任并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3:50:12 284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撞死70岁的老人全责的需要赔偿被侵权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在20年的基础上减少)。

撞死74岁老人怎么赔

死亡赔偿金额与老人户籍性质、事故责任比例有关。治疗过程中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等以及精神抚慰金都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受害赔偿第三人该担承担多少责任
    原来广南县某银行的空调机2009年9月出现了问题需要修理,打电话约请砚山县某家店维修店上门维修,但当时已临近春节,生意太多,派不出师傅,所以没有派工到该银行维修。不知是何原因,受害者即本案原告之子袁某自己带着徒弟到该银维修空调。在维修空调机完毕准备收工后,当袁某从室外阳台爬进室内,准备把铝合金升降梯拉回来的时候,不小心铝合金梯子触到了室外的高压电线,袁某当场触电身身亡,由此双方产生纠纷。该案历经广南县一审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后,二审发回重审。原审法院依职权追加砚山县某家店维修中心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解决难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袁某与被告之间属于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第三人是否应该担承担责任,承担多少?律师接受第三人的委托之后,承办律师经过认真的收集证据及查阅相关材料后,向法庭提交了多份证据:其一,砚山县某维修部2009年19日至21日派工维修服务
    2023-02-05
    410人看过
  • 国内首判火车撞人铁老大承担70%赔偿责任
    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临江镇巽岙村铁路边,张某年仅四岁的女儿被疾驰而来的、由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5108次列车撞飞至铁道边草丛中。随后张某女儿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医治无效身亡。这天是2009年1月25日下午。在女儿抢救无效死亡后,张某夫妇先找到了铁道经营单位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但经过多次交涉,金温铁道公司拒不承认存在过错,甚至还向张某夫妇展示以往火车撞人撞了白撞的案例,最终也只是承诺在经济损失上补偿3000元。火车撞人真的撞了白撞吗?张某夫妇决定走上法律的维权之路。巧向基层法院起诉按照常规,铁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般由铁路法院专属管辖审理,但鉴于可能存在部门保护主义,向铁路法院起诉可能不利于保护张某夫妇的利益。因此,张某夫妇的代理人李轶成律师建议先向事故发生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受铁路法院专属管辖的影响,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很少向地方
    2023-06-05
    155人看过
  • 老人在养老院摔倒,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若老人于养老公寓中遭遇意外伤害,如因地面湿滑导致摔倒等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养老机构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养老公寓需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向受伤老人支付其所需的医疗救治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护理费、路上所产生的交通费用、饮食中的营养补充以及在医院就餐的补贴费用等所有为了治疗和康复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8-07
    226人看过
  •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1、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由谁来承担这个要根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2、一般承揽人在工作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那么就需要由承揽人来进行承担,但如果是属于定作人对定作和指示存在过错的,就会由定作人来承担。3、承揽关系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系的工作,对于这种属于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如果承揽人在完成中导致第三方受到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但是属于定作人有错的就会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5-10
    381人看过
  • 应该由谁来承担校园意外伤害赔偿责任
    案例一,排队摔伤手责任谁来担日前,虎丘法院审结了一起发生在幼儿园里的意外伤害事故。在法院的调解下,幼儿园自愿赔偿了受伤孩子小兵的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小兵是苏州某幼儿园大班的学生,平时比较听老师话,每天听老师指挥排队洗手、排队活动。那天课间,老师叫小朋友们和平时一样排队去上厕所,然后再回到座位上休息,小兵就跟着小朋友的队伍一起出发了。结果一队小朋友到了厕所,有的已经结束要出来了,有的还在门外等着要进去,居然在门口发生了小堵塞。就在这时不知谁一着急就往前挤了一下,结果前面几个小朋友就像多米诺骨牌似得全摔倒了。这一摔把小兵直接压在了最下面,小兵的手直接摔成了骨折。后来小兵在医院接受了开刀治疗,前后花了近万元医药费,可即便这样小兵的手还是没有完全恢复,成了十级伤残。对于小兵的伤害谁该来负责?事故发生时,孩子们都还小没有完全辨别是非的能力,再加上当时情况有点小混乱,已经查不清到底是哪个孩子开始推挤的了
    2023-04-29
    392人看过
  • 撞死70岁老人怎样赔偿什么刑事责任
    死亡一人,要看交警认定责任书内容,如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是处几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死亡一人,要看交警认定责任书内容,如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4-27
    326人看过
  • 谁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谁对医疗损害负责
    一、医疗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
    2023-06-01
    207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责任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1、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023-02-04
    23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者:患者与谁承担?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院提反诉是怎样的1、反诉的定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2、医院提反诉的时间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3-07-12
    167人看过
  • 哪些人应该对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根据人身伤害的不同结果,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
    2023-07-02
    203人看过
  • 离婚赔偿责任承担人是谁?
    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夫妻中有过错的一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一、婚姻一方有错能够获得赔偿吗婚姻一方有错且符合离婚赔偿法定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就可以得到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二、离婚时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费吗离婚时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但是如果有一方出现了法定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三、家暴法院一般怎么处理家暴如果当事人提出诉讼离婚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法院
    2023-03-12
    202人看过
  • 谁承担无因管理不当损害的赔偿责任
    不当的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律上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其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又无客观适法事由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中不当损害的起因,在实践中除了管理人的疏忽大意外,还表现为管理人不当的管理方法。评判方法是否妥当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管理人的付出与本人利益的比例关系。笔者认为除非存在生命、公共安全等人身性的和不可预期的威胁,如管理事务为救火、救死扶伤等情况,管理人所主张的损害赔偿不能超出本人在管理事务中可预期的物质利益。一般情况下管理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本人的利益存在适当的比例,这个比值原则上不能大于1,超过部分,即为不当。无因管理中的管理从行为的性质上来说,属于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就管理的内容来讲,既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就管理这一行为来说,并不属于法律行为。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必须范围十分广泛,其过程和结果既可能对本人有利或者能够为本人所接受,也可能
    2023-06-08
    465人看过
  • 校园外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谁承担
    校园外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谁承担?学生在校园外发生人身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一般不应当承担责任;学校偶然提前放学导致校外人身损害,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学校组织教学、参观、表演等一切群体性或者单独性活动在校外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来承担责任。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属于学校的管辖范围,也不属于在校期间,学校当然没有义务专门护送学生上学、放学。因此对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一般不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协议,学校负责接送的,无论是否单独收费,学校都有义务将学生负责安全接送到学校和法定监护人约定的或者临时指定的地点。学校未能做到的,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2、学校偶然提前放学导致校外人身损害问题未成年学生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受到充分的监督与保护。所
    2023-04-26
    301人看过
  • 侵害人格权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人格权受到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人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上述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人格权的特征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主体普遍性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一律平等。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法学学术的现实意义上,个体人格权与群体人格权分离并缜密剖析,个人与公民的人格权概念区分和个人与法人的人格权区分,他们在实质意义上没有平等性。具体人格权应该从具体法律细则中探究或加以评测,而不能从抽象且不具体的人格权独立、自由和尊严加以掩饰,这样只会将现实法律与人格权疏远,并且加剧社会个人主义彰显和罪
    2023-07-02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70岁老人出车祸,幸好怎么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1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至于每个赔偿项目赔多少,如何计算与很多细节有关,如死者的年龄、户口类型、受诉地法院的选择、被抚养人的人数及年龄,而这些项目中主要的是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X 20年,75周岁的以5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随年龄增长,递减赔偿年限)。 事故
    • 撞死70岁老人承担赔偿多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
    • 工人不幸摔死工人承担责任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般是户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但如是承包的,且户主没有过错的,不用赔偿。
    • 盗窃机动车造成损失的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谁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胡建中律师的观点,从法理上来说是错误的,当然不排除在实践中被如此认定.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处所说的"盗窃",并非以构成盗窃罪为要件,而是指"在不为所有权人所知的情况下使车辆脱离所有权的控制",由是观之,李先生欣不应该对
    • 80岁老人去世了责任是谁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交通肇事造成人员死亡,依法要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有需要直接抚养的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抚养人的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