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农村土地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5:52:40 419 人看过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是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

一、哪些情况村委会能收回承包地

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1、村民连续两年弃地;

2、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

3、承包人改变户籍;

4、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5、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一、申请承包地程序:

1、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村民会议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且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投票选出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承包方案。公开承包方案是为了让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承包方都能清楚了解承包方案的具体内容;

5、承包方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承包的具体期限、承包土地的用途以及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1、土地属性不同。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

2、面积标准不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3、流转不同。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不能上市流通,只允许在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承包地主要是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市场上流转的。

综上所述,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村民连续两年弃地、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承包人改变户籍、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有,土地属性不同。农村宅基地很明显是建设用地属性的,是农民使用来建设房屋的,属于建设用地。而承包地则是用来进行农业生活活动的,属于农用地,面积标准不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而且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承包地却没有面积限制,农民可以承包几十亩甚至是上百亩。

二、什么是合同的成立要件

合同成立的要件:

1、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农村承包荒山要注意什么
    技术:不可忽视的条件?在荒山开发中,同一面积、同一土壤条件的两个荒山的效益往往大相径庭。其中,技术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纠纷:关注合同和面积计量据介绍,在承包荒山中,因合同缺乏法律保护或合同面积与计量面积不一致引起的纠纷最为常见。合同签订后不要忘记公证,合同文本最好采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后,林业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贫瘠山区的测量必须由地方当局进行。根据国家规定,荒山的面积应为垂直投影面积,但人们往往以坡面为测量对象。与二者相比,后者要多得多。承包人应注意区别对待,防止利益受损。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沟壑、丘陵、滩涂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的,适用本章规定。农村土地采用其他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采用招标、拍卖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费用通过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招标确定;采用公开协商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
    2023-05-31
    21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4.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承包经营权,但对土地进行了改良
    2023-06-23
    3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需要缴租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是有偿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是需要缴纳“租金”的。一、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条款(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2023-06-28
    30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
    2023-06-28
    297人看过
  • 农村承包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农村承包土地违约赔偿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该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中的约定,一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而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合同的赔偿责任与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合同的赔偿责任与违约金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房屋
    2023-02-22
    279人看过
  • 国家政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一、承包土地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
    2023-03-04
    25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要交承包费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出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出资的一种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2、交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
    2023-03-09
    69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需要注意什么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需要注意:1.需要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2.征地管理部门按征地被批准方案实施并发布拆迁公告;3.拆迁主体要有合法的资格并按程序规定拆迁;4.拆迁并进行房屋市场评估、拆迁补偿标准要统一。二、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1.在被征土地发布征地通告。2.向村民征收意见。市、县级国土部门以及所在地乡镇政府,会向当地的村集体以及村民征求意见,并且会将所有的意见整理成材料往上级呈递。对于征地通告上面的信息有意见的被征地人,可以区申请听证,并且可以依法组织听证。3.进行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被征收土地的人可以与市、县级国土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一同去土地所在地,进行土地信息的记录,土地信息包括土地的边界、土地的面积、用途,还有土地上的附着物种类、数量等等,现场所有人都在记录了土地信息的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此负责。该调查表作为报批的材料进行归档上报。4
    2023-05-22
    4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底应该由谁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发包方一般为所在地的村委会。如果是从其他村民处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应与原土地承包权人签订合同,而且签完后其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一、我承包的土地发包方违约怎么办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
    2023-03-08
    3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这些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另外,这几种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1.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
    2023-06-27
    407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转让需要谁签字
    一、农村承包土地转让需要谁签字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肥力水平)备注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三、转让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
    2023-06-05
    4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
    2023-02-13
    489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包是否需经发包人同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须经发包方同意。在没有法定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推定发包方同意,进而认定土地转让合同有效。承包人其承包的土地私自转包,且违反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必然引起两个法律后果:一是该转包行为因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而归于无效;二是因被告方违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而导致原承包合同依法终止。综上,本案再转包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撤销承包合同。一、纠纷的常见形式(一)《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看作物权,并从物权保护的角度出发进行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类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因为这些纠纷都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争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即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2、承包合同履行纠纷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侵权纠纷。如发包方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不经承包人同意收回承包地或强迫
    2023-02-17
    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
    • 2022年农村集体土地承包需要注意些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
    • 农村大面积承包土地种植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在我国来讲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是在国外这种农业发展模式已经很成熟了,而随着我国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提出发展家庭农场后,未来国内的农业发展趋势也会慢慢的专项家庭农场。 我国各个地区对家庭农场的补贴也都不相同。 在上海松江,具体的补贴政策是: 一.现金补贴: 1.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 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 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 4
    • 农村征地需要经过土地承包人同意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本律师认为:原则上是需要对方同意,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
    • 农村承包土地挖土方应该注意什么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有关承包土地挖土方陈述,我给出答案如下: 一、人工开挖基坑、基槽 1、人工开挖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3、在深坑开挖时,要保持坑内通风良好,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4、开挖的沟槽边1内禁止堆土、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