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原则与互惠原则之间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34:30 222 人看过

本文从这两个原则的基本概念出发,逻辑地揭示了它们的互补性,指出双边谈判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互惠原则是双边谈判的基石;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双边贸易自由化成果多边化的推进器和根本保证,最惠国待遇原则弥补了互惠原则对贸易自由化可能造成的损害。然后,运用传统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分析了最惠国原则的潜在成本和潜在收益,指出其潜在成本主要表现为正向操纵、反向盗窃和不对称,互惠原则可以确保最惠国原则的潜在成本最小化,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通过“主要供应商”原则巧妙地将互惠原则与最惠国待遇原则联系起来。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潜在好处在于存在两种保障机制,可以用来防止双边机会主义行为侵蚀关税减让的现有价值,但这一问题只能在传统经济学框架下得到部分解决。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引进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学方法。Www.jcthesis.com

最后,本文从贸易政策的政治和经济分析出发,全面论证了这两个原则的互补性。首先,利用两国模型说明互惠原则可以确保双方的贸易条件不受影响,从而摆脱单边贸易政策可能导致的贸易条件驱动的“囚徒困境”;然后利用三国模型指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非歧视性可以确保多边条件下各种双边贸易条件的一致性,并结合互惠原则,可以确保存在,政治最优关税的唯一性和最优性;最后,通过双边机会主义的存在和克服,论证了政治最优关税的稳定性,有力地证明了最惠国待遇原则与互惠原则的互补性。关键词:最惠国待遇;互惠;政治经济分析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

WTO(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前身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近20年来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20世纪60年代末,学者们开始从法律角度探讨GATT原则的内在关系和适用性。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美国密歇根大学的约翰逊教授。他的作品,如《世界贸易与关贸总协定法》(1969)、《世界贸易体系》(1989)和《关贸总协定体系的重建》(1990),仍然是影响广泛的作品。然后,学术界对GATT/WTO的研究主要是研究GATT/WTO的影响,但没有对这个世界组织的存在给出合理的理论解释,也没有对GATT/WTO的基本原则,特别是核心原则进行完整统一的经济分析。代表www.jcthesis.com撰写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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