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反两边对乡村土地确权争辩的中心是什么?农地圈以为,对立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撑乡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人是否应当享有真实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人能够自在处理土地并借此取得获益。
其实任何一项变革,都是由本钱的,关键是变革的获益者是谁,大都仍是少量,受损者是谁?多方能否达成共同!乡村土地确权仍然面对这样的境况。
2、土地确权给农人带来的四大好处!一是有助于后期凭借市场的力气进行土地流通,增加人均播种面积,进步农业生产功率;
二是安稳民心(承揽权不变),鼓舞农业生产者(经营权流通)进行长远性出资(有恒产这有恒心);
三是通过执行农人财产权,通过有偿转让乡村土地,让更多农人有满足经济实力进城购房定居,加速推进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四是标准农地征迁补偿,在某些情况下下降强制征迁的发生率,起到安稳乡村的效果。
3、对立乡村土地确权的三大理由!一是如果许多土地被卖,会产生为数不少的失地农人,会导致土地兼并和农人内部贫富两极分化,形成社会不安稳;
二是土地确权会弱化乡村团体安排(村两委)的权利,不利于农地的定时(按人口)调整(今后村团体再调整根本就很难了);
三是它可能会举高政府的征地本钱,影响国家的展开优势;四是它违反了许多农人的志愿,可能影响乡村社会安稳。
4、哪两类人群对立乡村土地确权?农地圈了解到,对立乡村土地确权大约是两类人。
第一类是乡村无地农人和少地农人(子女多,人口多但没有分地的农户),在他们看来,如果按现状进行农地确权,意味着自己要永久处于“无地”“缺地”的地步,这有失公正。农地圈同时了解到,这类农人朋友大多也支撑让农人享有更大的土地处置权特别是转让获益权,也期望进步自己在征地拆迁补偿洽谈中的话语权,
说白了,这类农人朋友并不对立“农地确权”自身,他们只是对立按现状进行土地确权,他们期望重新按人口调整土地后再确权。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1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用处是什么,土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7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111人看过
-
为什么一定要在农村土地确权
46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289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373人看过
土地兼并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阶级力量增强的表现。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造成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封建中央政权的软弱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更多>
-
农村为什么要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1、农村最近测量住宅基地,是为了确权登记发证。2、《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农民反对土地确权,这是为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1其实部分农民之所以反对农村土地确权,主要是农村土地确权可能会伤及他们的利益,以下两类人反对农村土地确权的呼声最高。 1)一些腐败的基层乡村干部一直以来,农村基层乡村干部都拥有村集体土地的支配权,农村土地一旦确权后,一些自身腐败的基层干部权威必然会收到挑战,另外一方面,很多腐败的干部也失去了利用土地捞油水的机会,所以,他们也是反对农村土地确权的中坚力量。 2)农村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农村土地分布不均衡
-
农村土地确权不确权,农户,村干部有什么好处湖南在线咨询 2021-05-30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只给农村土地确权?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都是招标拍卖竞拍出去的,用不着确权,农村的土地不同于城市用地,由于其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以虽然有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及政策的管理和保障,但基本上处于一村一策的状态,在农户土地管理上存在诸多土地纠纷隐患,比如土地的四至问题就常引起邻里矛盾。 而土地确权就在于解决农村里各家各户土地四至不清的问题,明确每一块土地的具体归谁,从
-
农村土地确权对外有效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2没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