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张某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公司为了赶工期,经常加班加点,又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就连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也时常拖欠。张某无奈之下,向公司作出《同意张某辞职的决定》。张某认为,公司违法在先,自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后,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于是,张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反响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违法行为,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撤消公司作出的同意辞职决定,并责令该公司陪礼道歉,消除影响;责令公司依法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保障部门受理了张某的举报,初步查证的事实是,张某与公司就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发生的争议,已经劳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且该仲裁裁决已得到执行。鉴于以上事实,劳动保障部门发出《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告知张某:
(1)关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争议,劳动劳动争议仲裁已解决;
(2)同意辞职决定,属于公司的用人自主权,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方式解决;
(3)陪礼道歉、消除影响,是民事责任形式,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这种责任形式;
(4)公司违法行为轻微,不予立案处罚。张某对该《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此案后,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评析]
本案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不是具有行政行为;第二本案的《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行使监督检查权时,使用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书。就其名称而言,属于一种告知行为,告知的内容可以是相对人的法定权利,也可以是有权部门已经作出的处理结果,还可以是劳动保障部门对相对人举报情况的说明。无论内容如何,《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都是针对具体对象、具体事件作出的,适用特定情形,不能反复适用。所以,《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但能否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具有可诉性,由每一个《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的内容决定。
判断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关键是看其是否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根据行政权力置于监督之下的原则,对行政机关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赋予相对人行政救济或司法救济权利。本案的《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涉及四项内容,其中第一、二、三项内容,指出张某诉权行使不当,没有处分张某的诉权,不具有可诉性。第四项内容,是劳动保障部门对张某举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理意见。该处理结果,关系到张某法定劳动权益的行政保护程度,对张某的劳动权益产生影响。因此,本案的《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一个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张某的行政复议是正确的。
-
能否对行政复议告知书申请诉讼
456人看过
-
不服电子监控短信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173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16人看过
-
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怎么办
490人看过
-
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83人看过
-
不需要告知申请行政复议吗?
130人看过
-
行政复议告知书能否诉讼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5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不公正的行为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可延长。不少人由于对行政复议期限不太了解而吃亏,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复议受理期限问题作介绍: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监察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
-
告知事故认定书的可否申请行政复议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4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申请复核,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
劳动监察不服的行政复议会被审理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0找了一个工作,劳动监察不服的行政复议的回答是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必须在60日的审结期限做出复议决定;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 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也就是说负责人批准就可以,但一般是需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该单位公章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延期,你最多再等30天就可以。 复议
-
行政复议公告上能不能申请复议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