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甫诉枝江市人事局不履行行政职责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4:44 141 人看过

[案情]原告张玉甫,原系枝江市公安局警察,现待业。

被告枝江市人事局。

原告张玉甫原系枝江市公安局人民警察,1999年7月枝江市公安局以其贪污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后仍继续违纪违规为由,经报请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枝江市人事局批复辞退,解除其与市公安局的任用关系。原告张玉甫在市公安局任警察期间曾两次在执行公务中受伤,并就被辞退和因工负伤于1999年9月向被告枝江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复核及确定工伤等级的鉴定。1999年10月经枝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伤致残鉴定小组评定,原告张玉甫的工伤鉴定为6级。枝江市人事局于1999年12月13日在《关于评定李先明等同志因工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的通知》(枝人险[1999]3号)中确定原告张玉甫因工致残且为6级伤残。2000年6月30日枝江市人事局向原告作出《国家公务员复核决定书》决定:

1、维持辞退张玉甫原决定。

2、张玉甫为因工负伤并为六级伤残,可享受相应的伤残保健金待遇,其标准为每年160元,由枝江市公安局每半年支付一次。原告张玉甫对被告枝江市人事局的复核决定不服并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诉。宜昌市人事局受宜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00年11月8日作出了(2000)宜市人申字第01号《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枝江市人民政府原处理决定正确,维持辞退申诉人的决定。申诉人的其他请求,超出本局受理范围,未予审理。张玉甫被辞退公务员和因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于1999年8月和2000年1月先后在枝江市社会保险局领取了失业保险金3240元,在枝江市公安局经协商、签字,领取了2000年10月至2024年10月共25年的伤残保健金4875元。

原告张玉甫不服枝江市人事局复核决定,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撤销被告对我做出的伤残保健金待遇的决定,并按规定办理伤残证。二、按规定落实我被辞退后的经济补偿金。三、要求给付伤残抚恤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落实伤残生活补助费及养老、医疗保险。

被告枝江市人事局辩称:我局按照《宜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伤残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宜市人[1998]163号)之规定,确定原告为工伤致残6级,原告已按照有关规定与枝江市公安局就伤残保健金待遇达成协议,并一次性领取伤残保健金4875元。原告要求办理伤残证,享受伤残生活补助费,不属我局的职权范围;原告被辞退后已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了失业保险金3240元。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同时,我国目前对国家公务员还未实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金相关文章
  • 王宗孝诉连云港市规划局不履行规划管理职责案
    原告:王宗孝,男,1930年5月5日生,连云港市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墟沟仓库退休工人,住连云港市墟沟镇海棠路前进巷16号。被告:连云港市规划管理局(下称规划局)。法定代表人:胡士斌,局长。1992年至1994年间,王宗孝前邻韩学仁在未经市政规划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取分层施工的方法,沿王家两层小楼前20cm处建房,损害了王家的采光、通风权益。为此,王宗孝曾多次要求连云港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处理。1994年间,韩在原建筑基础上加盖二层时,王宗孝出面阻止并砸坏了一根新建水泥柱,韩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受诉法院经审理判令王宗孝赔偿人民币16.24元,并驳回了韩某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同年8月间,王宗孝再次前往连云港市规划局连云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反映韩某非法加盖二层楼房问题并要求处理。规划局于同年10月26日作出并向韩学仁送达了《关于韩学仁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要求韩拆除第二层,但未向原告王宗孝送达。
    2023-06-10
    478人看过
  • 段英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不履行行政受理职责纠纷上诉案
    上海普陀区律师人段英上海普陀区律师被上上海普陀区律师人交警支队不履行职责一案,不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上海刑事律师院(2005)和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上海普陀区律师。本院受理后,依上海刑事律师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上上海普陀区律师人段英及委托代理人徐方到庭参加了上海普陀区律师讼,被上上海普陀区律师人交警支队经本院两次合上海刑事律师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上海刑事律师院根据交警支队及段英的举证并经庭审质证认定,段英开辽AE0734号白色拉达牌出租车载乘客李东,于1999年12月6日晚18时车行进至于洪区马三家镇拉马台村时,车被雪窝住,当该村的村民帮助段英将车推出雪窝后,乘客李东在未经段英允许的情况下将车开动并造成车辆被部分撞坏的后果。段英报警,于洪交警大队受案,至今未处理结案。段英多次到交警支队处控告、申上海普陀区律师,交警支队未予处理,也没有书面答复。原审上
    2023-06-09
    308人看过
  • 王X江与XX县文儒镇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行政裁决法定职责纠纷案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7)海南行终字第1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江,汉族,1957年9月10日出生,澄迈县文儒镇桂根村民小组农民,住×××。委托代理人王X创、王X旧,均系澄迈县文儒镇桂根村民小组农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澄迈县文儒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文儒镇政府)。法定代表人陈X敏,该镇镇长。委托代理人吴X、王X,均系澄迈县文儒镇人民政府干部。上诉人王X江以被上诉人文儒镇政府不履行土地行政裁决法定职责为由,于2006年11月22日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澄迈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8日作出(2006)澄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王X江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7年2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4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王X江及其委托代理人王X创、王X旧,被上诉人文儒镇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吴X、王X均到庭参加诉讼。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
    2023-06-08
    256人看过
  • 诉某镇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2)金行初字第146号原告:张艳琴,女,汉族,身份证编号410111640430052,住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张家村142号。原告:韦南存,男,汉族,身份证编号452622641210225,住址同上。系张艳琴之夫。二原告委托代理人:王天成,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庙李村1号。法定代表人:杨遂新,镇长。委托代理人:张国新,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委托代理人:宋增喜,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所长。原告张艳琴、韦南存诉被告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庙李镇政府)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二OO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张艳琴、韦南存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天成,被告庙李镇政府的委
    2023-06-09
    311人看过
  • 席福宗诉笃忠乡人民政府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原告:席福宗,男,1929年7月3日出生,渑池县笃忠乡石朱村三组农民。被告:河南省渑池县笃忠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达方,乡长。席福宗于1951年退伍回乡,现为孤老复员军人,1985年开始享受当地民政部门给予的定补,现持有三门峡市民政局发给的优抚(救济)对象定期抚恤(补助)证,号码为4010338,发证时间为1997年6月1日,定补金额每月为50元,该款由渑池县民政局拨给笃忠乡人民政府。席福宗从笃忠乡人民政府下属的民政所领取。1987年3月30日,笃忠乡政府成立敬老院,席福宗符合入院条件入住敬老院生活,半月后席福宗私自离开,后以其无生活来源要求笃忠乡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笃忠乡人民政府按敬老院院民每月发给席福宗面粉40斤,现金10元。1992年春,席福宗所在的村组调整土地时,将席福宗的一亩二分口粮田和三分自留地收回。1992年笃忠乡人民政府增加敬老院院民生活费,席福宗由每月10元增至20
    2023-06-06
    374人看过
  • 政府不履行林木确权法定职责案
    邻里之间因树木纠纷相争6年,多次诉至法院均因树木所有权不明而未获解决,要求政府确权又未得答复,为此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公民起诉某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林木确权法定职责案,判令县政府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履行其法定职责。戚某与其叔伯弟弟系前后邻居。2000年10月,其弟将戚某房前一棵土桃树,房后一棵槐树砍伤,双方发生纠纷,均主张对争议树木拥有所有权。为此戚某曾2次诉至法院请求其弟赔偿损失,均因树木所有权无法确认而未获支持。2007年元月,戚某以挂号函件的方式,向县政府书面提出树木所有权确权申请,但县政府一直不予答复,故戚某于同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县政府履行林木确权法定职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
    2023-06-06
    179人看过
  • 杨学文诉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原告:杨学文,男,37岁,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路48号1单元4-3户。被告: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地址:重庆市杨家坪。法定代表人:丁远睦,局长。1991年4月17日,原告杨学文的姨妈王秀云自愿将其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路48号1单元4-3户、面积为74.51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赠给杨学文,赠与行为经重庆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后原告杨学文多次向被告申请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一拖再拖,拒绝办理。1993年10月,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在换发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时,原告再一次向被告申请,办理该房过户手续,被告虽然派员重新丈量了该房屋面积,但仍将房屋所有权证发给赠与人王秀云。为此,原告杨学文于1993年11月1日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无视公民合法的赠与关系,拒不履行为原告办理杨家坪前进路48号1单元4-3户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
    2023-06-10
    327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是不履行法定职责吗
    一、什么是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二、行政不作为是不履行法定职责吗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一直以来都被作为相同的行为对待,但是两者在含义性质构成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只有准确界定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精确分析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外延内涵性质以及它们的构成并加以区别对待,才能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行政不作为的界定从当前的行政行为理论来看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行为相对应而存在的一个
    2023-06-18
    296人看过
  • 张少纪不服南阳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案
    [案情]原告:张少纪,男,39岁。被告:南阳市水利局。法定代表人:王英杰,局长。第三人: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法定代表人:起永振,局长。原告于1995年12月18日与所在村委会签订承包砂场合同。砂场地处白河右岸,袁庄至泥营交界处。1995年12月27日原告到宛城区水利局领取了豫宛砂字第0001号河南省采砂许可证。1997年5月12日,被告认定原告无证采砂,其所持采砂证是无效的。口头通知原告停止采砂,后于1997年5月15日向原告送达了豫水罚字(1997)第01号处罚决定。对张少纪的无证采砂违法行为,没收原告非法所得3万元,罚款2万元。张少纪不服市水利局的处罚决定,向河南省水利厅申请复议,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张少纪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所作的处罚决定。原告诉称:1995年12月,我在与村委会所管理的砂场承包招标中中标,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村委会砂场的合同,交承包款1010
    2023-06-06
    180人看过
  • 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权威解答:交警路某对高某酒后驾车的行为不加以制止,是一种行政不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代替驾驶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根据这些规定,本案中,路某发现高某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应当在处罚后,不能再让高某继续驾驶,否则便是行政不作为。虽然高某的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但路某的行政不作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的
    2023-06-13
    247人看过
  • 诉某县房产管理局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案
    原告:陈祖兴,男,1941年7月生,系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职工,住上海市松江县松江镇荣乐三村94号公房204室。被告:松江县房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徐炳荣,局长。第三人:金耀铭,女,1952年12月生,系上海消防器材总厂职工,住上海市松江县松江镇荣乐三村94号公房104室。松江镇荣乐三村94号公房204室、104室分别由原告陈祖兴、第三人金耀铭承租,该房分属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和上海消防器材总厂所有,系企业自管公房。1993年6月12日,第三人金耀铭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其居住的底楼104室住房南侧围墙内搭建了封闭式建筑物一间。为此,楼上204室居民陈祖兴多次走访有关部门。9月16日,松江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将此事告知被告松江县房产管理局。当日,被告电话告知第三人金耀铭所属单位工会,称:动员自行拆除。如其不拆,请提出处理意见,并按法定程序处理。9月18日,原告致信被
    2023-06-09
    95人看过
  • 林曦诉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拆迁后安置住房法定职责案
    原告:林曦,男,38岁,汉族,福州市人,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货车二队驾驶员。原住台江区建海新村16座3——2层18号,后住教楼区东水路34号单位招待所。被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吴春官,区长。1977年11月,林曦的姐夫唐登福向台江区房管部门承租了原建海新村16座3——2层18号公房。1984年底,唐登福未经房管部门同意,私自将该公房转让给林曦居住。1987年8月,台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原建海新村进行改建,并成立建海新村改建指挥部。8月25日,改建指挥部发给唐登福和林曦《建海新村居民搬迁通知单》,要求限期搬迁。由于林曦没有其他住房,搬迁确有困难,改建指挥部根据他的实际情况,为他在台江区国货路安排了拆迁过渡房。唐登福因为拆迁时不住在原建海新村公房内,所以改建指挥部没有给他安排过渡房。对此,唐登福也没有提出异议。1988年2月14日,改建指挥部发出《关于唐登福、林曦拆迁房屋安置的通
    2023-06-10
    172人看过
  • 劳动局未履行职责如何进行投诉处理
    一、劳动局未履行职责如何进行投诉处理劳动局未履行职责进行投诉处理的方式是: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投诉。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投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其上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局办理劳资纠纷需要多久一般不超过60天,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
    2023-12-15
    458人看过
  • 环境行政诉讼不履行法定职责该怎么办?
    (一)、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有权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非常广泛,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行政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另外,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时,相关的行政机关也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三)、认为环境行政机关无理拒不发放有关执照、许可证或对于其申请拒绝给予答复的。如我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2款规定:“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在
    2023-06-17
    4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金
    词条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保险金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 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 更多>

    #保险金
    相关咨询
    • 不履行职责的行政复议案件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复议机关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 行政机关在多久不履行职责上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行诉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8
      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
    • 执行局法官不履行职责向哪个部门投诉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不履行法院职责,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或者政法委投诉。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执行局或者本级人大投诉。
    • 责令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可诉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08
      1、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