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相同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11:16 164 人看过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相同点是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种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而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

一、非全日制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它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一方提供劳务服务,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的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与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哪些

退休返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是: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三、劳务关系不签合同是否违法

劳务关系不签合同不违法。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实际意义解读
    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1、主体不同(1)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2)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
    2023-07-03
    500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一、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如何处理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如雇佣关系。主要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适用法律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等。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
    2023-04-11
    8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员工关系是否相同?
    劳动关系与员工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生产要素结合而形成的关系,而员工关系则包括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以及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简而言之,劳动关系是法律上规定的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员工关系则更多地涉及员工之间的互动和关系。劳动关系与员工关系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生产要素结合而形成的关系。员工关系指的不仅仅是劳动关系,包括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 劳 动 关 系 与 员 工 关 系 是 否 完 全 等 同 ?劳动关系与员工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之间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也有许多不同之处。劳动关系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涉及到雇主的雇佣
    2023-09-04
    34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务和劳动关系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
    2023-02-28
    221人看过
  • 我国劳动关系和在华跨国公司劳动关系特点
    在我国,劳动合同关系是目前具有代表意义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华跨国公司也不例外,公司与劳动者(合法登记注册的劳动者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大多数在华跨国公司的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保守商业秘密等。劳动合同关系形式上本是一种典型的雇佣关系,但由于一些在华跨国公司具有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历史,经历了世间的许多变迁,因此,这些企业组织和雇员个体之间建立在企业内部的一系列政策、企业文化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以双方的信任和资本互补性为基础,表现出了一种合作的关系。其体现在劳动报酬上,有这样一些特点:(一)以市场化为主决定人力资源工资价格水平在华跨国公司通常以市场化机制决定企业各级各类员工的工资价格水平。根据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和国内为主的各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
    2023-03-05
    148人看过
  • 如何解除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如何解除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遵守劳务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双方口头约定且双方认可或者双方同意的除外。发生争议纠纷可以找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务关系的相关规定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配劳动力,双方存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具体包括:(1)下岗、待岗、停薪留职的人在社会上另找到单位,则与新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规定:当与一单位时,应该与原有的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2)专门的劳务输出公司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合同是,劳务输出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关系。(3)离退休人员被聘
    2023-06-02
    311人看过
  • 没签合同劳动关系变劳务关系么
    没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的也不会变成劳务关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点。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一)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二)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劳动合同法》第10条,
    2023-07-22
    118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企业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狭义的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是指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属于此类。具体包括: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2023-07-12
    310人看过
  • 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意思相同吗
    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终止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发生不可预知的事件后,通过仲裁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不能继续履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而由仲裁或者法院做出的终止劳动关系。例如,员工与企业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工伤后,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因此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判决)双方的工伤待遇一次性支付后,如果不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容易引起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劳动关系而继续发生劳动纠纷。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员工在企业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对企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向仲裁或者法院提出的解除与企业存在的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方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
    2023-06-02
    363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明确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如果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劳动关系即已成立。这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如果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即已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 人 单 位 未 签 合 同 , 如 何 认 定 劳 动 关 系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用人单位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2023-09-15
    284人看过
  • 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法的关系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劳动法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一、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
    2023-02-26
    325人看过
  • 劳务关系需要买社保吗,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劳务关系需要买社保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保,用人单位要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购买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
    2023-04-18
    373人看过
  • 浅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和区别劳动争议
    一、关于两者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很普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务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与劳动者依据民事法律规范,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务,另一方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
    2023-04-12
    220人看过
  • 对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判定
    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存在不同情形:1.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金待遇的,退休后继续出来工作的;2.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但仍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的;3.在单位工作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能领取退休金,仍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的;4.超过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能领取退休金)仍然继续出来工作的;对于第一种情形,无争议,就是劳务关系。对于第二种情形,也无争议,是劳务关系。第三、四种情形则非常有争议,司法判例中有认定是劳动关系的,也有认定为劳务关系。综上所述,对于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存在法律效力,但是在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退休金的待遇的劳动者,他们和单位的关系应判定为劳务关系,另外的情形各地高院有不同的判定方法。一、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达到此年龄的劳动者应属于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2023-06-28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
    •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如您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纠纷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劳务合同中如何约定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没有约定辞退赔偿责任的就无需承担,也可以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但是您和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不代表您与公司实际存在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如果实际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即便是签订了劳务合同,双方还是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履行。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希望您
    • 劳务关系劳务合同范本,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的范本,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7
      劳务关系存在的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
    • 有人清楚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相互关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8
      我认为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在逻辑关系上具有统一关系,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之后,劳动关系的确立开始更多地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达成一致。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对于是否确立劳动关系、与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怎样的劳动关系均只能由劳动者意思自治。所以,市场经济国家产生劳动关系的一般形式是劳动合同。甚至可以说,劳动关系全部为劳动合同关系,二者具有统一性。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事实。要注意
    • 关于劳务关系的劳动仲裁相关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0
      劳务关系不能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主体双方是平等主体,应适用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