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纠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3 15:32:49 53 人看过

关于夫妻财产归属之法律相关规定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配偶之间拥有对夫妻财产的分配决定权;其次,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各类生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所获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最后,一方在婚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则被认定为其个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分居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标准
    一、夫妻分居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标准夫妻分居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或者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分房而居。这是判断分居的重要标准之一。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二年。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连续分开居住,并且时间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二年。如果中途有恢复共同生活的,那么分居时间应该从再次分居那天起重新起算。3.分居必须是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这表示夫妻双方已经失去了共同生活的意义,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
    2024-01-09
    254人看过
  • 最新的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多少
    一、最新的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多少最新的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即便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也会被视为二套房。这是因为银行在批贷时除了要求提供户口本外,还要求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已婚的夫妻无法提供单身证明。2.若夫妻名下已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其中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购房将被认定为二套房以上。3.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征信系统中能查到房贷记录,该方再次购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二、夫妻贷款影响认定夫妻贷款对二套房认定具有重要影响。1.在认定过程中,银行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贷款记录和信用状况。如果夫妻双方名下有未结清的贷款记录,特别是房贷记录,这将直接影响再次购房时的贷款认定。2.银行会根据这些记录来评估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从而决定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因此,在购房前,
    2024-07-23
    445人看过
  • 法院是怎么认定房产纠纷的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房屋产权瑕疵纠纷;卖方无权处分引发的纠纷;买方无购房资格纠纷;无法办理按揭房贷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房屋无法交付引发的纠纷;定金纠纷;阴阳合同纠纷。法院会根据纠纷的不同类型,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等依法作出判决。一、买房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买房合同纠纷的处理:1、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解决应该是处理购房合同纠纷最常见的方式;2、要求中介处理购房合同纠纷。通过中介买房也是现在买房的常见方式。为了吸引客户,许多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自愿为双方的买卖行为提供担保。购房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先要求中介处理纠纷,再依法追究责任方的责任;3、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投诉。购房合同发生纠纷时,特别是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或者发现商品房建筑质量存在问题。此时,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由行政管理部门介入;4、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卖方在购房合同纠纷中伪造房产证或其他欺诈行为
    2023-02-27
    359人看过
  • 夫妻房产纠纷一方去世怎么判定
    若夫或妻中的某一方不幸离世,其所拥有的房产则归双方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承其中50%的份额。而对于剩余部分的财产,若存在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应遵照遗嘱或遗赠协议进行继承处理;反之,如果未订立相关约定,请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继承事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024-08-05
    305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纠纷
    离婚协议
    夫妻财产分配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一、房产纠纷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房产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产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民法典财产离婚该如何分依据民法典,夫妻离婚时,财产应依照如下程序分割,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财产的分割,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据一定原则判决。因此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先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书,如果达成不了则由法院进行判决。因此在进行夫妻财产分配时,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该范围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然后再进行财产分割,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三、医疗事故死亡医院全责怎么赔付医疗事故死亡医院全责的
    2023-02-28
    413人看过
  • 商标纠纷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明确混淆可能性为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笔者认为,商标法的基本职能是通过制止混淆达到保护商标权、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平竞争,这一职能不应受意识形态、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影响,亦是世界各国商标法所确立的最基本的价值功能。但就目前来看,各国在何谓混淆、如何判断混淆可能性等问题上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归结起来,大致有三种:其一,直接规定商品类似并且商标近似即构成商标侵权,不涉及混淆可能性。中国、日本等国商标法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其二,既规定可能导致混淆的行为构成侵权,又列举在相同性或近似性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近似性标识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德国、法国的商标法,欧盟商标条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采取了这种模式。其三,仅规定可能导致混淆的行为属于侵害商标权。美国商标法是这种模式的代表。其第四十三条即规定,任何人在商业中将任何文字、术语、名称、符号或图案,或上述任何组合容易引起混淆,或引起误
    2023-04-23
    325人看过
  • 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什么
    一、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什么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是:1.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出资证明;2.存款账户;3.拥有股权的,提交工商登记、出资证明;4.有债权的,提交借据;5.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提交协议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可以强制执行,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
    2023-07-29
    341人看过
  • 判处个人房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如下:(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和奖金,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费、破产安置补偿费,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期限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2023-08-08
    61人看过
  • 夫妻分居认定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夫妻分居认定标准夫妻分居认定标准如下:1.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2.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二、能做为分居的证据有哪些能作为分居的证据有下列几项: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法院一般不采纳单独的证人证
    2023-06-03
    464人看过
  • 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规定?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针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是需要和对方协商的,例如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把夫妻共有房产赠送给了其他人,这种房产赠送行为是
    2024-01-20
    87人看过
  • 夫妻房产纠纷财产分割怎么分
    (1)展开协议沟通处理环节;(2)若协议未能达成共识,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状况以及房屋本身的具体情形做出公正、妥当的处置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5-20
    125人看过
  • 担保夫妻连带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时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3、认定婚姻关系
    2023-06-25
    369人看过
  • 夫妻名下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夫妻名下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夫妻首套房产的认定标准如下:若您与伴侣名下的房产总数仅为一处,那么可以被视为首套房产;然而,无论该房产位于何人名下,在未来购买新房时均将被归类为第二套房产;倘若您和您的配偶在名下皆无任何房产,那么所购得的房产便可被视为首套房产。《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夫妻名下有房贷离婚怎么办夫妻名下有房贷的,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2024-07-30
    145人看过
  • 案由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是什么
    一、案由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是什么?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可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对债务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1)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或者对共同债务未作明确约定,那么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俩共同负担。审理中将原夫妻二人均列为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清偿。(2)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偿还,双方有约定,譬如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在审理中,法院既可将原夫妻二人均
    2023-06-16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二套房怎么认定? 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3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 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
    • 民法典规定信用卡纠纷中夫妻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5
      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2、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随着各种消费方式的不断开拓,当事人必须注重证据的保存和
    • 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对夫妻共同财产又是怎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5
      展开全部94年2月1日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房属于婚前买房。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2、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
    • 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6-23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