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2:42:49 370 人看过

(1)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2)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以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3)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特别决议

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哪些区别

(一)占股份比

1、联营企业

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2、合营企业

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出资比例按照合同约定。

(二)控制方法

1、联营企业一般涉足于控制层面,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2、合营企业则是共同控制,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共同控制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子公司相关文章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如何设置
    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
    2023-06-09
    177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也就是说:1、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有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2、合营企业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法律并未限制其具体人数。3、董事的产生与更换,采取了委派与撤换的方式。4、董
    2023-06-05
    194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法律特征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该特征与《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的不同:1、两者的权力机构不同前者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而后者则是股东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介《条例》)第30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2、两者对权力机构人数限制不同前者没有上限的限制。而后者则由上限的限制。《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对其上限则没有限定性规定。另外,该条规定的董事名额的分配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的内容可以解释为在合营各方完全可以在合营合同和章程中规定董事的名额分配不参照出资比例来分配,如出资多的一方可少委派董事,而出资少的一方多委派董事
    2023-06-06
    426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如何设置
    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
    2023-03-15
    81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但随着我国股份制试点的开展,已有少数中外合资企业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2023-06-06
    32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3)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2、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1)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2)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以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经13以上董事提议,
    2023-02-19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子公司
    词条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子公司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9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组成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3
      1、合营企业不设会,有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2、合营企业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法律并未限制其具体人数。3、董事的产生与更换,采取了“委派与撤换”的方式。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可选择两种方式,并在章程中予以约定:一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二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是,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5、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中外合资经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为什么不设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之所以不设股东会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该规定决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性质和地位,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
    • 企业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公司组织机构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即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一、决策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重大问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和工具。 2、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议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它机构拥有的权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董事会行使或授权行使。作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