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申请:1、捕捞、养殖行为确有必要并合法2、不影响或障碍船舶航行、避风停泊
二、办理材料
不影响港内安全。
加盖公章
填写资料属实。
加盖印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海丰分厅,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广东省渔政总队连州大队审核(盖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资料,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事或不预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送达:将办理结果通过网上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上门自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海丰县后门镇新建街215号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海丰县海洋与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条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禁止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确需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
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量刑?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6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政管理的等。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
-
-
办理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手续按什么程序进行审批手续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6办理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手续按如下程序进行:(一)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填报《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四份(若按审核权限必须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一式五份);同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文); 2、被使用林地的权属凭证(即《林权证》或《山林权证》。缺此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
-
什么是指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渔业权的区别在哪里贵州在线咨询 2024-08-25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尽管海域使用者或从事养殖业或从事采矿业等,但使用者之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并不会因此而产生一般性差别;与一般农业不同,海洋养殖业属于工厂化经营方式的高效农业,其投资收益的周
-
如何区分海域使用权和渔业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25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是有区别的渔业权是指权利人根据渔业法的规定所取得的从事渔业的权利海洋渔业包括捕捞渔业和养殖渔业,因而海洋渔业权可划分为捕捞权和养殖权捕捞权是指对自然状态的海洋生物资源予以获取和收益的权利,属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一种在一般情况下,行使捕捞权不需要也不能对特定海域进行排他性的使用,属于传统民法中人役权的概念,这种人役权与地役权非常相似,只是并不以需役地的存在为前提这种权利虽然没有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