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37:44 94 人看过

第一条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建设工程,因设计过失或者设计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者费用的,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和台湾除外)在保险期间内规定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当客户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保险人应负责赔偿:

(一)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

(二)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应负责赔偿诉讼费用。但是,上述第(1)项和第(2)项中的费用总额以及每项索赔的赔偿额不得超过本保单附表中规定的每项索赔的赔偿限额。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或减轻对委托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第三条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暴动,盗窃、抢劫;(三)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或者执法行为;(四)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六)火灾、爆炸。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一)委托人提供的帐簿、文件或者其他资料的毁损、灭失、被盗、被抢、灭失;(二)他人以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名义设计的工程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

(3)被保险人设计的工程项目负责(4)被保险人在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外从事工程设计业务;(5)被保险人的注册人员超出国家允许的范围从事业务的;(6)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工程设计的;(7)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勘察资料有误的。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一)因设计错误造成停产、减产等间接经济损失;(二)因被保险人迟延支付设计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损失;(3)被保险人应当在本保险单附表规定的追溯开始日前办理工程设计业务,并承担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从事与被保险人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致伤、残疾或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三条对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第四条对于每人人身伤亡,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对于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包括抢救费),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包括抢救费)责任限额;对于每人诉讼费用,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人诉讼费用责任
    2023-04-30
    147人看过
  • 建筑工程设计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设计人以外的原因要求终止或者终止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或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设计工作已经开始的,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工作量不足一半的,发包人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工作量超过一半的,发包人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暂停设计工作。发包人自暂停设计工作之日起15日内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恢复设计工作;发包人自暂停设计工作之日起15日以上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决定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3)发包人或设计审批部门的上级不批准设计文件或暂停或推迟合同施工的,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合同通用条
    2023-05-07
    26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协议的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三)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2023-02-24
    29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2、意外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造成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比例表》中一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
    2023-03-16
    274人看过
  • 关于修改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条款的通知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勘察设计单位: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自2004年1月1日正式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勘察设计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我会积极听取投保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对我省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条款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并与承保公司进行多次磋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修改后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条款印发执行(详见附件)。本次修改是本着有利于勘察设计单位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勘察设计单位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的补充和完善。如:针对部分专项资质,制定了费率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0.7—0.9);第三者人身伤亡由10万提高到20万;发生索赔后的基本保险费的倍数做了进一步调低;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范围,如对工艺类设计,建设工程的生产能力达不到设计合同中的工艺要求造成的返工等损失也应赔偿。等等。希望各单位今后继续对勘察设计责任保
    2023-04-22
    273人看过
  • 建设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是集财产损失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方式分为几种,分别为:全部承包模式、部分承包模式、分段承包模式、施工单位只提供劳务的模式。1、全部承包模式。由施工单位承包全部工程,业主与承包人双方都可作为投保人,一般由承包人负责投保。2、部分承包模式。业主负责提供设计与部分物料,承包人负责施工与部分物料,这种模式下双方都可成为投保人。3、分段承包模式。业主将工程分成几个部分,承包给不同的承包人,这种模式下应该由业主负责投保,以避免各个承包人分别投保造成的时间差。4、施工单位只提供劳务模式。业主负责提供设计、物料、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只负责提供劳务,这种模式下应由业主负责投保。此外,实务中大部分
    2023-02-09
    19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设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设计公司是丙级资质,与业主已签订设计合同,但工程等级超出我公司资质,我公司借用甲级设计公司资质给业主提供设计成果,现与业主发生纠纷,请问起诉有什么法律依据
    •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的保险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物质损失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
    •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工伤保险责任如何划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2
      用人单位应按月向社保经办单位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金额,经社保经办单位核定后,按规定期限缴纳工伤保险金。使用者不按规定申报应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暂时根据该公司上个月支付额的110%确定应支付额的上个月支付额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暂时根据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员工人数等相关情况确定应支付额。使用者再次办理申报手续,按核定金额支付工伤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按规定结算。
    •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范本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8
      第一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水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
    •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它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但这除外责任只适用直接受所述原因影响的财产而不适用于因其所引起的其它财产损失; 这也是一种必然的损失,不属于不可预料的突然事故引起的损失,因此不是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与此相关的被保险人支付的维护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3、非外力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