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4:10:51 257 人看过

(一)以货币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并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三)以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四)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二、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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