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同时要收取债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8:04:08 356 人看过

股东的股权转让所牵涉的不只是单纯的股东地位的置换和股权比例变动的内部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对外债权持有以及对外债务偿还的外部问题。

(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当中,转受双方有时会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由转让人负责在股权转让生效前收回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到期的公司债权。此类条款主要是受让人为防止公司的不良之债给自己进入公司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所做的一种防范措施。然而,严格地说,这种条款并不当然具备法律效力。第一、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系转、受方这两个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而公司作为第三人,本应由其享有的债权明显受到了限制。第二、如果公司股东会同意由转让人收回公司债权,那么,这种条款因为公司的授权而变得有效。综合上述各种情形,根据本文对股权转让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内部股权发生转让时,对外部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并无必要让债务人了解债权人的内部变更情况。

(二)债务问题: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冲突,如何来解决这个冲突可以引入告知义务来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

提出这种建议,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种考虑:

第一、告知义务的设定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51条的原理确定的。《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这与《民法典》第551条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

第二、由目标公司而不是转让人来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相对应的是目标公司,即发生股权转让的公司,是它与债权人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样基于《民法典》第551条的原理考虑,应该由债务人来告知债权人。虽然债务人的变更是由转让人引起的,但是法律关系不能混淆,所以不能要求转让人承担这一告知义务。

第三、目标公司只需告知而无需经得债权人同意。这一点是与《民法典》第551条的原理完全不同的。主要是出于对保护股东的考虑。如前文所述,股权转让几乎是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途径,如果还死搬硬套地适用《民法典》原理,万一债权人不同意,就彻底阻碍了股东的退路。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果引起了债权人的不安,债权人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新的情况,准备新的应对方案。告知义务的实质,是引起债权人的注意。再者,根据《民法典》原理和前文所分析的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毕竟目标公司的实体和资产未立即发生变化,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只是在此时善意地对债权人作出一个法律风险的提前保护,必须经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也并未出现,因此告知足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同时转让
    1、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2、企业合并。所谓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一、什么是合同承受合同承受又称'协议性的概括转让',是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合同承受的效力首先在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原合同当事人完全脱离合同关系。二、什么是合同订立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履行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
    2023-03-13
    367人看过
  • 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先收取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款的交割和变更手续的办理在协议生效之后。实践中,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一般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一部分,在办理完毕变更手续后支付一部分,在企业证照交割后交付一部分,最后保留一部分尾款。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
    2023-04-21
    332人看过
  •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收取国有股权转让款?
    转让方依照国家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规定,收取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的整个流程。转让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转让方依照国家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规定,收取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的整个流程。转让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2023-06-09
    244人看过
  • 债权转让时能同时转质押吗
    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一、质押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质押物情况质权所对应质押物的具体情况,例如名称
    2023-04-03
    306人看过
  • 转让股权的时候债务怎么转让
    一、转让股权的时候债务怎么转让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责任将依据约定交由原股东与受让方共同承担。若原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尚未履行其应尽的出资义务,那么该股东需要负责在其未实际出资的金额范围内偿还公司所负担的债务,并且受让方如果知晓或应当知晓这一情况,则需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然而,无论是原股东还是受让方,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上限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公司则必须以其所有的资产来承担公司所负有的债务。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事人之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共识;其次,获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同时还需得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确认文件;再次,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接着,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的股东颁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最后,完成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
    2024-07-24
    250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股权转让是收购吗
    股权转让不是收购。股权转让的风险:一、公司负债风险;二、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三、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四、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一、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由股东和法人承担。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先于债权,即质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对破产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股东将股权进行了质押的,破产风险和法律责任转移给质权人。二、地方债务累积会产生的重大危害是怎样的地方债务累积会产生的重大危害如下:一、扩大结构性矛盾;二、恶化信用环境;三、金融风险放大;四、债务风险是社会稳定的隐患。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
    2023-02-21
    147人看过
  • 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同时进行吗
    不能同时进行,具体原因如下:首先,转让的客体不同,前者为资产,后者为股份。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其次,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再次,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
    2023-04-05
    282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转让及债权收益权转让?
    债权转让和债权收益权转让定义分别是: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收益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债权收益进行转让的行为。一、债权质押后债权人会变更吗债权质押后,债权人是不会变更的。债权人把债权质押给别人后,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对方就有权就该债权优先受偿。同时债权人变更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只有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别人之后,债权人才会变更为第三人的。因此债权质押和债权人变更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是不会一起发生的,债权人把债权质押后,只会产生质押的效力,不会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二、劳动纠纷中债权能否转让劳动纠纷中的债权能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不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
    2023-03-06
    247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股权转让公证吗
    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公证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二、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可否办理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也可以办理。三、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需提供什么材料(1)合资(作)公司应提供的材料①公司合同、章程;②成立公司时的政府批文;③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④他方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资料;⑤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⑥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2)转让方、承让方需提供的材料①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②法定代表
    2023-05-02
    3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要双方同时在场吗
    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双方同时在场一般情况下,为避免更多的股权纠纷与社会矛盾,公司股转让需要双方都要到场的,但是我国法律不强制要求,所以可以委托人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股转让要经过以下手续1、首先需要您将股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4、需要召开
    2023-06-22
    182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还能申请债权转让吗?
    公司的股权转让并不是债务也能转让的。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转移公司的债务。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一、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否合法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合法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新增加的财产属于了公司的财产。公司用此财产清偿公司的债务,当然是可以的了,《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
    2023-06-21
    1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收到转让款要交个税吗
    股权转让未收到转让款,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转让收入的确认是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为依据,而不是以实际收到转让款为依据。只要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即使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转让方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2024-04-23
    219人看过
  • 转让股权可以不转让债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只要履行了出资责任的,转让股权后是不涉及到公司债权债务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
    2023-06-23
    224人看过
  • “干股”股东转让股权对股权转让合同
    “干股”股东转让股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对此情形,学者们基本没有涉及。“干股”股东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赠与而形成,其出资可以由其他股东代缴,也可能未出资,或者未全部出资。对于未出资或未全部出资的,应参照上述空股、出资不足的公司股东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处理。如果“干股”股东与公司之间赠与合同约定对股权转让有特殊的限制,可以参考上述对股东间限制股权转让其他约定(合同)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处理。[31]征求意见稿第33条规定:“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以干股或者技术股形式奖励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并相应提高了公司注册资本,且资本金从资本公积金中列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效力。”该规定认定了干股和技术股存在的合法性,不能以干股和技术股股东转让股权而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尽管没有此具体规定,但从体系解释上得出
    2023-06-09
    46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4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评估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款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在审判实务中,目标公司的债务既有转让人已明确知道存在的现实债务,也有转让人应当知道或不知道、无法预料到的担保债务、侵权债务等潜在、隐性债务为防止转让人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债务以提高公司资产的价值进而获得虚高的股权转让款,股权转
    • 债权转股权属于股权转让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8
      作为商事法律行为,债权转股权必须遵循经济规律,依照法律和根据市场要求进行,才能达到债权转股权的根本目标。债权转股权是当事人双方利益均衡的行为。
    • 股权转让同时也同时也意味着债务转让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8
      股权转让并不是同时也意味着债务转让。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股权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股东个人债务的,由股东个人财产承担。
    • 股权转让有债务么股权转让有债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7
      股权转让中的负债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负债应包括出让股东故意隐瞒的对外负债和或有负债。或有负债包括受让前,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的潜在赔偿,或因过去侵犯商标或专利权、劣质产品对客户造成伤害等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这些均不是股权出让方故意不揭示或自己也不清楚的负债。 因此,在风险分担的商议中,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
    • 股权转让办理收取要缴个税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3
      亲属办理股权转让应缴纳个人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动报酬所得;(三)报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意外收入。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