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是否属于土地权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25:38 95 人看过

股权变更不是土地权转让,股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权利,股东转让股权才需要变更股权。而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一、如何变更公司股权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告知单。

3、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4、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5、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变更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是否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如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含义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后,由于主观或者客观的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股权,以获得所需资金或者退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即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一般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几种情形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引起股权转让的情形有以下几种: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也没有其他任何限制。(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023-03-04
    108人看过
  • 如果土地以股份计价,是否属于转让
    一种意见认为:地价投资是土地出让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25%以上的投资必须在出让前完成,因尚未开发,故不能办理相关的出让手续和变更登记。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投资,以土地作价投资房地产,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上述征求意见的关键问题不是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价入股,而是某一单位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价入股另一家公司。如果属于转让,则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5%左右的投资比例。如果不是转让,那么当然没有25%的限制。根据《国务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出
    2023-05-31
    14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未做股权变更能否解约
    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收取了转让款的,没有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配合办理登记的,受让人可以解除转让合同,要求转让人退钱并且承担违约责任。一、隐瞒债务怎样承担如果转让人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人披露现有或潜在的债务,则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转让人对公司债务的陈述和担保义务。债务追索发生时,会严重影响受让人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收益。因此,如果债务转移隐瞒,受让人应承担债务,但受让人可以向转让人追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后果是什么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后果如下:由于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未实际履行,受让人有权要求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转让人有权要求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
    2023-06-27
    306人看过
  • 产权转让属于股权转让还是资产转让
    最高院认为:1、所谓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是指公司股东将其享有的股权转让他人,他人支付价款并取得公司的股东地位的合同。而资产转让合同,通常是指资产所有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他人,他人支付价款并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由此可见,两者在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及交易目的上存在显著不同。2、具体到本案中,双方所签合同的名称虽然为《产权转让合同》,但从交易主体和合同内容看,中房合肥公司系将其持有的中房置业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亮地产公司,海亮地产公司支付相应价款并取得股东地位。中房合肥公司已将其股权变更登记至海亮地产公司名下。虽然合同中约定了资产交割问题,但此仅是新旧股东之间对目标公司资产的交接,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目标公司。《产权转让合同》性质上属于股权转让合同。故海亮地产公司主张《产权转让合同》系资产转让合同的观点不能成立。当然,《产权转让合同》性质虽然为股权转让合同,但其履行内容不限于股权转让,还包
    2023-06-18
    375人看过
  • 土地权属变更税费
    一、土地权属变更税费1、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3、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税率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
    2023-05-05
    15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利益?
    股权转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的效力包括什么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1、对股东的有效性,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有效,基于股份或出资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应当由买方继承;2、对公司有效,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者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记载买方姓名或者名称后,受让人成为新股东,所有股
    2023-07-07
    203人看过
  • 地役权是否在土地转让后转让
    地役权是否在土地出让后转让地役权也将在土地出让后转让。地役权不能与地役权分开转让,必须与地役权使用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地役权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转让。地役权简介。(1)地役权设立方式:地役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2)地役权登记的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地役权期限: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4)土地所有人享有或者承担地役权的,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成立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继续享有或者承担已成立的地役权。(5)地役权的效力。土地已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定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地役权同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
    2023-05-02
    388人看过
  • 专利权人变更属于转让性质吗
    变更专利权人是属于专利转让的。但仅限于申请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才属于转让。若二者不是同一人,当事人变更专利申请权的,则应当视为申请人变更,而非专利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一、专利变更与专利转让的区别是什么专利转让就是是指转让方为专利权人,将它的专利所有权或持有权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格。专利转让包括专利权的专利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变更可以是专利人本身的一些信息变更,但在进行专利变更程序时我们往往经常叫做变
    2023-02-17
    225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包括土地吗
    一、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包括土地吗公司股权转让不包括土地,土地和股权是属于不同的权利。土地转让是指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二、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
    2023-04-20
    14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如何辨认是否属于平价转让
    1.股权转让时,如果股权转让价格和股东出资数额一致,或者与股权实际价值相近的,就是属于平价转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
    2023-02-22
    21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
    股权转让后不代表土地使用权也发生了转让,尽管股权转让中涵盖了包括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在内的支配权的转移,但不能说股权转让就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转让主体、转让标的和转让条件均不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实体资产,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即公司法人或自然人,而不是股东。因此构成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即在原来合法使用基础上的再次转移;二是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存在于两个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即转让方、受让方必须在同一时点同时存在。在这种方式下,转让双方直接以合同方式约定土地使用权买断性转移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后转让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虚拟资本,即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
    2023-05-04
    16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先工商变更还是税务变更
    都可以,股权的取得不以工商登记为要件。一、离婚时配偶方能否分割公司股权在所有的离婚财产类型中,股权分割是最复杂、最多变的问题。它既不能被简单地划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毫无关系;也不会统统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分。夫或妻持有的股权是个人股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东是经过工商登记的实际股东还是隐名股东,股权(或股票)转让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章程规定情况,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等等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股权处理结果。二、合同是否具有生效的时间是多久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是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但有两种例外:其一,附条件或附期
    2023-06-29
    369人看过
  • 股权变动能否低于原价转让
    1、转让时股权变动是否能低于原价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协商股权转让价格。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股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第二,如何处理股权转让纠纷;三是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如何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先将诉讼情况告知公司,并要求
    2023-05-02
    95人看过
  • 股东变更必须转让股权吗
    一、股东变更必须转让股权吗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是导致股东变更的原因之一。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不是一个意思,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变更股东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变更股东则是股权转让的结果,但如果仅是在原股东间相互转让部分股权的,则不需变更股东,而只需要变更股东所持的股份即可。《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2023-06-13
    49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变更
    相关咨询
    • 股权变更对于股权转让是否有影响?股权变更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权变更对于股权转让是否有影响?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股权变更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是,股权的变更对于股权的转让来说是有巨大的影响的。那么,股权变更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请看下文
    • 变更股权是否属于法人变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7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与股权变更没有直接关系的,对股权进行转让才能涉及到股权变更,法人代表变更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股权转让费是否属于债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4
      我的回答是:股票是以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在公司投资入股,并据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权是投资人根据持股比重原则所拥有的对企业财产的支配权和分配权。 企业买卖股票,要交营业税,个人买卖股票,免征营业税,企业转让股票,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债权与债券是不同的,转让债券是属于金融商品买卖的。股权、债权更多是一种权利,而不仅仅指有价证券的转让。在税法
    • 股权转让企业股东是否有变更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6
      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不是一个意思。变更股东的原因有很多,股权转让是股东变更原因之一。股东变更时间有期限。在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应当进行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 公司的土地属于股权转让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公司的土地是登记在公司名下的话,股权转让要由公司来决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得转让的。《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