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不服的行政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7 15:35:30 414 人看过

一、鉴定意见不服的行政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意见属于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原始证据的对称,是来源于他人转述或传抄等间接途径的第二手事实材料,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1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进行重新鉴定。

二、鉴定意见的内容

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

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多人参加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鉴定意见可以成为证据吗

鉴定意见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属于言辞证据。鉴定意见是指专业的鉴定人员运用知识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由于鉴定意见要形成书面的文件,因此属于言辞证据,鉴定意见受到鉴定人主观方面的影响,因此其客观性并没有实物证据强。鉴定意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之后产生的,而不是在案件发生之时产生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中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一、刑事案件中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刑事案件中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主要有:1.对鉴定主体的审查与质证;2.对鉴定材料的审查与质证;3.对鉴定过程的审查与质证;4.对鉴定意见文书形式要件的审查与质证;5.对鉴定意见关联性的审查与质证;6.鉴定意见告知程序的审查与质证。二、刑事案件中哪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刑事案件中有以下情形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1.鉴定机构没有鉴定资格,或者业务范围不相符的;2.鉴定人没有鉴定资质或者没有回避的;3.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不相符的;4.程序不合法的、文书不规范的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五条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
    2023-06-06
    391人看过
  • 该案不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福建省**市达华纸箱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1996年,**公司即与同省的**润发纸业有限公司开展纸品购销业务往来,期间**公司曾给付**公司部分货款,后双方产生纠纷,**公司多次向**公司催讨货款未果。1999年7月,**公司以**公司负责业务的丁某有诈骗行为为由,向上杭县公安局报案。上杭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以涉嫌诈骗立案,于7月21日对丁某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丁某的家人交纳13万元人民币后,上杭县公安局于一星期后对丁某决定转为取保候审。丁某不服,以上杭县公安局越权介入经济收纷案件为由,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丁某提起的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上杭县公安局对丁某采取刑事拘留、扣押财产的强制措施,属于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故此案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第二种意见认为,上杭县公安局对丁某采取刑事拘留、扣押财产的强制措
    2023-06-11
    292人看过
  •  遇到司法行政处罚不服时,该如何应对?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请明确提出不服的方式和时间限制。具体而言,您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请明确提出不服的方式和时间限制。具体而言,您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流程是怎样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等情形,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行政复议
    2023-08-19
    1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应该如何进行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进行程序: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
    2023-04-15
    423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对行政强制不服如何办
    一、行政案件中对行政强制不服如何办对于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2024-01-04
    37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对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这方面,可以参考的如何在行政诉讼中撤诉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之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或被告改变其行政行为,原告同意撤诉,是否准许均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裁定。若人民法院同意撤诉申请,则可以成功撤诉。同时,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也一律按照撤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023-08-01
    475人看过
  • 当事人不服行政诉讼的裁定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如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②公
    2023-06-11
    2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鉴定意见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1条,公安机关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应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至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鉴定意见指的是各行业的专家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的意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1条,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该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至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因此,将“五天”改为“五日内”,并将“复印件”改为“鉴定意见”,即可保持原意不变。鉴定的意见指的是各行业的专家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的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的意见。 【 疑 问 解 答 】 如 何 计 算 刑 事 案 件 鉴 定 意 见 的 时 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鉴定意见的时限是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鉴定人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同
    2023-09-04
    4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鉴定意见书
    第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因鉴定结论错误而推翻,则必须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获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是首要目的。当事人不能简单地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尽量收集证据,尽力而为。例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这方面可以参考。行政诉讼鉴定证据怎样认定行政诉讼鉴定证据的认定方式是: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提交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
    2023-08-05
    359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不服上诉如何维权
    行政诉讼中对原审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或裁定书送达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拖欠货款上诉程序有哪些恶意拖欠货款上诉程序:1、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行政诉讼上诉时效有多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
    2023-03-19
    177人看过
  • 受害人不服伤残鉴定意见书的原因及如何办理
    可以对意见书进行质量证明,也可以申请发行该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人出庭作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组织鉴定。在交通事故障碍鉴定中,司法鉴定意见书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病历、住院记录、出院记录等,综合评价鉴定对象的检查观察。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材料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023-08-06
    341人看过
  • 不服伤残鉴定意见书的结论该怎么办
    不服伤残鉴定意见书的结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必须要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组织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一、工伤保险认定出来了,如何进行伤残鉴定?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
    2023-03-22
    110人看过
  • 不服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应如何处理
    可采取下列措施: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意见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意见,使得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一、鉴定书怎么看真假鉴定书看真假的方式如下:1、看鉴定书的纸的质量,盗版的是用劣质纸做的。含有大量荧光剂的漂白纸会渗透到另一面。通常一边的话会渗透到另一边;2、看鉴定书的印刷质量,盗版的印刷质量差将直接导致色彩表现的偏差,而真版不会;3、闻鉴定书的气味,盗版的通常只会使用劣质的油墨,真版是纸质的香味。一、对司法鉴定结果表示不满处理如下: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有足
    2023-06-21
    431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不服该怎么上诉
    如果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上诉状和证据;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一、对判决上诉状有意见不满意怎么处理按实际情况,对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不服再审判决怎么办不服再审判决的解决办法如下:1、如果法院是以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则对于再审所作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仍可以上诉;2、如果再审判决已经生效、或是以按二审程序进行再审而作出的判决、或是被驳回再审申请的,则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不能再申请再审,只可以向人民检
    2023-04-0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于信访行政处理决定复查意见不服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该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3
      《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政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
    • 对鉴定意见不同意见如何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 刑事案件如何鉴定意见鉴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02
      刑事鉴定意见的质证主要有: 1、对鉴定主体的审查与质证; 2、对鉴定材料的审查与质证; 3、对鉴定过程的审查与质证; 4、对鉴定意见文书形式要件的审查与质证; 5、对鉴定意见关联性的审查与质证; 6、鉴定意见告知程序的审查与质证。
    • 借贷纠纷不服笔迹鉴定质证意见的应该怎样处理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7
      可以通过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一方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本案结果是否有利害关系,来质疑鉴定结论的证明力;鉴定人或鉴定机构过去是否有过同类鉴定结果被推翻的记录。
    •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
      滥用复议权的现象突出。很多申请人就许多年前的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再次提请行政复议,以谋取不当利益。同时,申请信息公开后再提起行政复议,成为一些老信访户反复表达诉求的工具。另外,举报投诉案件继续增长,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复议权向行政机关施压的现象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