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通〔2004〕第7号2004年1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实施后,公证处在办理涉外未婚、未再婚公证时遇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在为我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或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已无法准确掌握有关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二是户籍管理部门也不掌握准确的居民婚姻状况,户口簿上登记的婚姻状况不能及时准确反映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三是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目前没有联网,婚姻登记机关不能提供有关当事人未婚、未再婚的证明。上述情况的出现,导致公证处难以查实当事人是否为未婚或未再婚。因此,经部领导同意,在公证机构不能获得有效证明之前,对涉外未婚、未再婚公证暂作如下调整: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未婚、未再婚公证的,不宜再按《关于修改部分民事公证书格式及公证书译文、贴照片等问题的通知》((93)司公函053号)和《关于发布(试行)的通知》((92)司公字15号)所规定之第三十四式未婚公证书格式(之一至之四)和第三十八式未再婚公证书格式(之一、之二)出具公证书。
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对当事人的未婚、未再婚声明书予以公证。办理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公证时,应注意:(一)须向当事人说明声明书公证与原规定格式的实体性未婚或未再婚公证不同,国外使用机构有可能不予采证;(二)应当要求当事人在声明书中表明“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能提供证明材料并经查证属实的,可办理当事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无婚姻登记记录的公证。
四、对于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仍按第三十四式未婚公证书格式(之六、之七)出具公证书。
五、对于在2003年10月1日前已经离境,要求证明离境前未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结婚或再婚的,如能提供证明材料,公证处仍可按第三十四式未婚公证书格式(之二、之四)和第三十八式未再婚公证书格式(之一、之二)出具公证书。
在公证机构具备获得未婚、未再婚有关证明材料的条件下,我部拟再研究以何种方式办理涉外未婚、未再婚公证。
各地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500人看过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公证质量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通知
141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律法规
166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若干问题的通知
269人看过
-
关于涉外未婚公证的法律规定
97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调整涉外公证人员、专职律师服装价格的通知
488人看过
-
关于未婚申请再婚证明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关于未再婚证明申请材料有如下回答一、办理流程 1.首先,需要到居委会所在地去开具一个自己未婚的介绍信,这份介绍信是民政局会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而这个介绍信的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还有籍贯,还有就是重要的公章。 2.带上居委会开的介绍信还有带上自己身份证以及户口本,还需要其复印件,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 3.再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在那里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
-
再婚办未婚公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0申办未婚(未再婚)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记结婚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
-
关于公证涉外继承的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4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监护人应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必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依据;在国内死亡的,应当提交相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
-
怎么办理未婚或未再婚公证,如何办理未婚公证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9怎么申请未婚或未再婚公证?申请未婚或未再婚公证首先要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公证机构在真实合法的原则下对申请人未婚或未再婚进行公证。一、申请资格、条件申请人户籍必须是在惠州市的。需提交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或未再婚证明。二、所需材料1、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未婚的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3、离婚后未再婚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再婚
-
关于涉外房产公证和遗产公证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房屋产权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