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混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0:34:53 329 人看过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在企业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那么表面上看似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从而产生数个公司间人格混同。法人人格混同是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标准之一。因此,公司股东应该严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项规定,这样才可以充分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才能实现公司制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公司股东可以承担无限责任吗?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特定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人格混同相关文章
  •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般经营范围指不需要行政许可部门审批、备案,企业可自由自主选择经营的项目,此类项目由企业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并记载在营业执照上即可。许可经营范围指某些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展该业务。这意味着从事该项经营业务的最终确认需要营业执照与许可文件共同获得。许可模式分为前置与后置:前置许可项目:指申办营业执照前要先行取得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如:互联网经营服务(ICP),加工生产后置许可项目:指申办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注明该项目后,方可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提出审批申请,取得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如:美容美发,食品流通经营,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备案经营范围指申办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注明该项目后,方可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备案通过后开展经营活动。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综上:涉及前置许可、后置许可以及备案的项目,需要营业执照配合相关
    2023-04-12
    215人看过
  • 合同中的式条款无效有哪些表现形式?
    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等情形。一、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二、格式条款的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情形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三、外包合同免责约定有效吗外包
    2023-02-24
    293人看过
  • 如何收集公司人格混同的证据证,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
    一、如何收集公司人格混同的证据证明公司人格混同的证据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从组织机构是否混同入手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查看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同一的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控股股东等;尽可能收集企业与第三方的交易信息,比如发票的抬头信息、签收单签名信息等。2、从财产是否混同入手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注册信息,核实企业资产信息是否有变更及其他混同情形;实地调查企业的办公场所,也可从企业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及对外交往的联系情况入手,或者请求法院调取企业的财务账簿等。3、从业务是否混同入手业务混同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内部表现,一种是外部表现,但一般内部表现很难被外人发现。而通常我们所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部表现。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的产品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清单等交易凭据。二、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1、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情况第一、人员混同
    2023-06-16
    363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1、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2、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3、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4、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二、基本案情淮安工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发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该合同第十七条规定,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及担保权利而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由借款人承担。第二十条规定,本合同项下抵押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根据合同规定,当事人在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承担了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抵押登记费。法律分析:发改委、财政
    2023-06-19
    159人看过
  • 垄断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依具体组织形式划分依据经济垄断的具体组织形式,可以将垄断分为短期价格协定、卡*尔、辛*加、托*斯、康*恩和其他组织形式的垄断。短期价格协定是垄断组织的最简单形式,大企业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共同控制某类商品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垄断形式。这种垄断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卡*尔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一个或几个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卡*尔的各成员企业在生产、销售、财务和法律上均保持自身的独立。根据协议的内容,可以将卡*尔分为:规定销售条件的卡*尔、规定销售范围的卡*尔、限定产量的卡*尔、分配利润的卡*尔等。卡*尔成立时,一般都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并有成员企业选出委员会,监督协议的执行并保管和使用共同基金,其主要特点在于比短期价格协定的内容更广,也较为稳定。辛*加是同一生产部门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
    2023-06-02
    100人看过
  • 不公平的标准条款有哪些表现形式
    1、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在实践中,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有的与合同相结合,有的成为单独的文件;有的打印成几页长的文件,有的挂在营业场所的粗体或毛笔上。标准条款中的不公平条款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直接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果合同中增加了一些条款,其内容直接涉及在某些情况下免除责任,例如规定他们只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缩短法定缺陷保修期等。这些条款是直接免除或限制责任的不公平条款。供应商有权随意终止合同的条款。无论是英美法还是民法,合同的终止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然而,在一些标准条款合同中,供应商赋予自己在没有消费者违约或超出消费者责任范围的原因的情况下,任意终止、变更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从而使消费者承担合同风险。这是一个不公平的条款。限制或剥夺对方权利的规定。在合同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平等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合同一方会在合同中规定
    2023-05-07
    250人看过
  • 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
    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第七十七条规定: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企业)的投资额达到控股时,该公司即成为母公司,被控股公司(企业)即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企业)。该子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3-06-09
    409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表现形式及无效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能因以下情形而归于无效:(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的证合同。(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三)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合同无效。但是,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订立的保证合同。(六)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
    2023-02-14
    238人看过
  • 法人人格否认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法人人格否认的表现形式: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一、公司法人否认制的内容是什么样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正是弥补了单纯法人人格确认制度的固有缺陷,有效防范了债务人利用法人独立人格,逃避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从而保护银行权益不受侵害。二、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债务由谁来承担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
    2023-03-29
    444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与公司人格否认简析
    一、二者概念。公司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以致于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其实质是公司已经背离了分离原则,公司完全由其背后的股东所控制,且该种控制达到了使公司丧失独立性或在某种业务上不能自主决策的程度,因此,公司人格混同又叫“公司人格形骸化”。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而否定公司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并追究股东责任的一种制度,这种“特定事由”指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或者股东有限责任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二者表现公司人格混同,即公司人格形骸化、空壳化的情形是指公司实际上是完全由一个股东控制的公司,公司已变成一个空壳。主要表现为母子公司之间、兄弟公司之间及相互投资而引起的人格混同,表现在公司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机构、业务的不分,财务混同,表现为收支记录、账簿、财务会计等难以区分。这种混沌状态给债权人带来主体辨
    2023-03-27
    302人看过
  • 破裂感情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夫妻感情确已破具体的情形如下: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
    2023-07-24
    202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也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基础。这种分离不仅表现在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彻底分离,而且表现为股东远离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的财产权和公司经营权彻底分离。⑥但实践中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从而造成人格混同的情形比较严重,公司虽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但公司的人格只有象征意义,实际已被股东控制。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股东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完全一致,公司帐簿与股东帐簿不分或合一,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其他财产混合等,易使公司财产被股东非法转移、私吞,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一、人格混同的情形第一,人员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甚至雇员也相同,最典型的情形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第二,业务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彼此不分。如同
    2023-02-10
    222人看过
  • 无效的经济合同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无效经济合同具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合同当事人违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订立的合同。二是合同当事人采取欺或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三是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者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四是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经济合同必须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认。一、婚前财产协议怎么样才生效满足以下要件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存在胁迫、欺诈或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夫妻可以对婚前或
    2023-03-11
    50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规则,及人格混同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中法院以被告公司人格混同判决关联公司对川交工贸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实践中如何认定关联公司及公司人格混同,值得所有企业经营者注意,避免因公司人格混同而承担法律责任。裁判规则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2、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管理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何认定关联公司?公司法是以单一公司为原型设计的,对关联公司的概念未作规定,但随着规模经济的发展,公司之间出现多种形式的联合,涉及关联公司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法律规制。本案例涉及关联公司的人格混同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关联公司。从国外立法情况看,国际组织和各国立法均对关联公司的界定不尽相同。《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
    2023-06-09
    7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人格混同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认定形式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主要内容有哪些,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主要表现形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主要有三项基本内容: (一)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界限。股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行使权利超出上述范围.就构成股东权利滥用。 (二)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规则。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这是法律保护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前提。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适
    • 国家赔偿中的混合犯错表现形式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2
      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混合犯错表现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作为受害人的相对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有犯错,即损害结果由两方犯错共有导致。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过失相抵”。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负有职责时,可减免国家赔偿职责,由受害人承受一部分职责。它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因违法的行政做法或司法做法导致相关公民自害做法发生。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不能限于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违法做法是致害原
    • 租赁合同主体不适格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透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而,对于租赁合同主体不适格的处理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 法人人格否认的表现形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0
      利用公司法人形态规避法律。此种情形是指作为特定法律所规范的对象,利用现存的或所设立的法人团体,实施法人禁止其实施的行为。利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合同义务。例如,负有合同上特定不作为义务(竞业禁止义务,不制造特定商品义务)的当事人,为回避这一项义务而设立新公司或利用公司掩盖其真实行为。公司法人财产不足。在实行公司法人成员有限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公司法人的财产是债权人的唯一保障,如果公司法人成员利用法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