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0:25:30 305 人看过

一、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收费吗

不收费。

二、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本细则审查和批准医疗机构的设置。

申请设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三)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四)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五)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百色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百色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受理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2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6日修改)第八条,相应实施条件为: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基本要求:(一)设置的基本条件: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设置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合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本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同一专业诊疗工作5年以上;属于临床、中医或者口腔类别。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本人全资举办,并担任该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香港、澳门合法行医权
    2023-05-18
    303人看过
  • 大埔县医疗在什么机构设置审批办理在什么机构
    一、办理机构大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办理材料原件加盖公章,A4纸打印包括:(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及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包括
    2023-05-28
    101人看过
  • 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收费吗
    一、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收费吗不收费二、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办理条件(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三、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3.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保证的承诺书4.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5.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6.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7.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8.《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9.省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10.拟办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
    2023-05-14
    472人看过
  • 临沂市新农保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
    根据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考核验收、公布了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并统一确认了定点医院的报销级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在本辖区范围内有效,实行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各县区应相互认定一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规定。对其他县区认定的新农合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原则上可根据本地农民就近方便、就医习惯和务工就医或急诊等特殊情况,在现场考核、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医疗服务质量较好、社会信誉度较高、群众广泛认可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本县区新农合定点机构。凡病历等医疗文书书写、存放、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和没有纳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村级医疗机构不得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对不按规定接受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各县区要结合
    2023-05-29
    358人看过
  • 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大致如下: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与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5.已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类型有所不同,这里以中西医结合诊所为例: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要有1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3.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4.要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三、设置医疗机构的流程设置医疗
    2023-04-10
    229人看过
  • 云浮市新兴县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新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023-05-11
    239人看过
  • 临沂市农药广告审查收费吗
    一、临沂市农药广告审查收费吗免费办理。二、临沂市农药广告审查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三、临沂市农药广告审查的受理条件1.广告内容不得违背《广告法》规定;2.广告内容应符合《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要求。四、临沂市农药广告审查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窗口名称:3楼社会事务区办事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区C04窗口(省农业农村厅)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023-05-14
    112人看过
  • 防城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防城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会事务审批科54号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防城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政预核名通知书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3、(拟申请在各县设置医疗机构的)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本县医
    2023-05-18
    180人看过
  • 廉江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需要多少开销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机构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廉江分厅(http://ljbs.zjwsbs.gov.cn/portal/index.jsp)。在线填报申请材料。2.受理网上核准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通过受理。3审核申请事项由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4.获取受理结果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55号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窗口)、电话查询(电话:0759-6681185)和网上查询(网址:http://ljbs.zjwsbs.gov.cn/portal/)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1)预约。申请人在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2)取号。申请人在廉江市行政服务中
    2023-05-11
    78人看过
  • 临沂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收费吗
    一、临沂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收费吗不收费二、临沂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三、临沂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
    2023-05-18
    139人看过
  • 临沂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收费吗
    一、临沂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收费吗不收费二、临沂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条件1.有可用的无线电频率;2.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3.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4.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5.有能够保证无线电台(站)正常使用的电磁环境,拟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不会产生有害干扰。申请设置、使用空间无线电台,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可利用的卫星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三、临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公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公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第二十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2023-05-14
    272人看过
  • 临沂市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收费吗
    一、临沂市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临沂市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196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9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3、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第三条文化部负责制定艺术品经营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国艺术品经营活动,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建立专家委员会,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的内容审查、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
    2023-05-14
    335人看过
  • 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类型有所不同,这里以中西医结合诊所为例: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要有1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3.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4.要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一、非法行医构成要件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
    2023-06-28
    205人看过
  • 临沂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收费吗
    一、临沂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临沂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三、临沂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受理材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3、股权质押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四、临沂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窗口名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办事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G03-G10窗口办理时
    2023-05-18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7
      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
    • 临沂医疗广告审批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0
      临沂医疗广告审批条件是医疗机构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属于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在各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之前、医疗广告内容符合规定。关于临沂医疗广告审批条件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医疗机构需要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2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 医疗机构设置评审办法第7条包含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0
      医疗机构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 医疗机构设置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医疗机构担负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防治疾病的任务。所以,它的设置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由国家统一规划设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