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利益被损害的维权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5:53:47 193 人看过

(一)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二)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三)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一、被骗买到小产权房怎么办

1、找出卖人协商。为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可以直接找出卖人协商解决,要求对方退房、返还房款并赔偿买房损失等。

2、去法院起诉处理。双方未能协商处理,购房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因为出卖人故意隐瞒小产权房的真实情况,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以,购房人可以提出以下主张:

(1)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应如何解决

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但个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所以,公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可以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司法解决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宅基地确权”纠分,即公民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归属发生的纠纷,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宅基地权限不清,边界不明,要求确定宅基地的权属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必须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确权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一种是“宅基地侵权”纠纷,即当事人一方提出对方侵犯了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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