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9:25:38 429 人看过

一、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具备哪些条件

1、只要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就可以起诉离婚,同时如果起诉方能够提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法院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离婚的。也就意味着起诉并不代表可以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事由

1、其实,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事由很简单,只要当事人一方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5日 0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对植物人提离婚诉讼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对植物人提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1、向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立案;3、调解;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6、审理后依法进行判决。对植物人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一方为植物人如何进行离婚诉讼呢丈夫植物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
    2023-07-28
    83人看过
  • 一般离婚诉讼在哪里起诉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1)一般情形;(2)军婚诉讼:a,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b,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3-31
    174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一般是向哪些法院提出?
    诉讼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离婚诉讼提出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2023-08-05
    60人看过
  • 改变债权人一般具备哪些条件
    债务变更的条件是:一、需要变更的债务为有效债务。债务变更是基于有效债务的关系。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就不会发生债务变更。二、债务内容的变更。这些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和质量的变化;价格或报酬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化;履行地点的变化;履行方式的变化;结算方式的变化;附加条件的增减或消除;简单的债务变成选择性债务;担保的设置或消除;利息的变化等等。3、债务变更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以及裁判机构的裁决进行。(1)债务变更通常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合同债务中,合同作为双方意思一致的协议,当然可以因双方约定而变更。但当事人对变更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此外,变更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在侵权债务中,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改变债务的内容。如赔偿金额、赔偿范围等均可自由协商变更。债务变更也可以因有
    2023-08-16
    112人看过
  • 离婚起诉具体条件一览
    起诉离婚的条件:1、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2、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3、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4、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等。什么条件能够单方起诉离婚1、起诉离婚包括以下这些条件:(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05
    419人看过
  • 起诉离婚争孩子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起诉离婚争孩子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若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其一,孩子的年龄。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八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司法解释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要做轮流抚养,要有三个条件:第一,由
    2023-06-04
    147人看过
  • 什么条件具备法院起诉离婚
    一、什么条件具备法院起诉离婚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此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限于此。2、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作为起诉人提起诉讼。例如,双方的子女或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夫妻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提起离婚诉讼。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范围。(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居住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6-17
    329人看过
  • 提起公诉期限一般是多长?提起公诉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公诉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提起诉讼必须进要进行全面审查,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对于需要起诉的案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二、提起公诉条件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与其他国家的规定较为一致,且符合公诉制度的一般法理。具体说来,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提起公诉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
    2023-06-27
    26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男起诉离婚有哪些条件具备
    一、根据法律规定男起诉离婚有哪些条件具备1、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6个月,女方和他身非法同居或其他重大婚姻过失的证据就可以判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
    2023-06-16
    412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一般都到哪起诉呢?
    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以下为特殊情况下的管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被劳动教养;4.被监禁。其它特殊情况: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
    2023-03-03
    263人看过
  • 提起劳动诉讼应具备
    哪些条件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具备法定的起诉讼条件。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
    2023-02-28
    388人看过
  • 一般婚姻中财产分割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一、妻子不给丈夫钱怎么办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处理,因以下特殊情况急需用钱的,可以申请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离婚可以只起诉财产分割吗离婚可以只起诉财产分割,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可以只起诉财产分割。三、没离婚房产能分割吗?有以下两种情况的,没离婚也可以请求
    2023-04-10
    398人看过
  • 一般自首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一般自首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者犯罪事实虽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现,或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司法机关传唤、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投案人无论出于后悔、害怕、预感到已被发现或其他动机均不影响自首的成立。自动投案一般是由犯罪分子本人亲自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若犯罪分子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投案,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信件、电话、电报投案。2、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如果避重就轻,或者故意制造假象掩护犯罪同伙或犯罪组织,或以其他方式掩盖罪行的,都不能算自首。3、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犯罪人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必须听候、接受司法机关的侦察、起诉和审判,以表明其确有悔罪的诚意,并不得逃亡他处或隐匿。若犯罪人以信件、电话或其他形式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又反悔并逃亡或隐匿
    2023-04-28
    123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应具备哪些条件介绍
    一、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上述“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是指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地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二)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标准。二、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
    2023-05-08
    35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应符合哪些要求,提起离婚诉讼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如果要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必须满足相应的要求才可以。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
    • 诉讼离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哪些情况下需要提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7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
    • 离婚条件一般要具备的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 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5
      当事人的起诉要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否则,不能成为案件的原告。第二,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
    •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行政诉讼的提起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只能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不是企业、团体或者别的法人,更不是个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