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如何处理,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5:44:28 323 人看过

一、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如何处理

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刑事管辖权的应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二、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

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是依据: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约定管辖适用范围和限制有哪些

约定管辖适用范围和限制为:

1.约定管辖适用范围:新民诉法将原民诉法中“5类”固定的约定管辖法院,扩大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成为列举管辖法院。依据新的民诉法,如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票据支付地等等法院均可以成为约定管辖的法院。

2.约定管辖限制:约定管辖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以及约定的地点不能与争议无任何实际联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规定,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不当得利的管辖权规定,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上可知,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并且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
    2023-04-14
    2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管辖权的法院是合适的
    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
    2023-07-02
    395人看过
  • 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另外,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一、劳动仲裁规定的管辖形式有哪些?劳动仲裁管辖的形式有:1.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2.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3.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4.指定管辖,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
    2023-03-25
    35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一审法院的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作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为:(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列举了以下几种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的诉讼:(1)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
    2023-04-27
    20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指定管辖权的管辖异议
    1、什么是指定管辖权指定管辖权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权的实质是法律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向法院或法院提出的反对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法院向法院,法院向法院,法院向法院,法院向法院本案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认为本案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所涉及的法院如何处理对指定管辖权的管辖权的异议,指定管辖权是指高等法院指定其下级法院依职权审理案件。本质上,法律赋予高等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确保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下级法院应当服从指定管辖,但当事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或者反对指定管辖。本案指定管辖权是在原告申请回避后形成的,被
    2023-05-07
    348人看过
  • 管辖法院异议的管辖权费用应如何支付?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不需要交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非财产案件或者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每件预交500元,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财产案件每件预交1000元;异议成立的,预交诉讼费用予以退还。对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的规制措施一方面会造成延迟诉讼,这与民事诉讼法及时、准确地解决民事纠纷的宗旨是相违背的;另一方面,在法院处理管辖权异议期间,异议申请人可能会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从而可能会损害到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外,还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1、严格审查立案条件,从源头减少管辖权异议案件。对于在本院立案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尤其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详细审查相关材料,询问被告人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点,以便准确掌握案件信息,正确判断管辖权,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及时通知原告,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要件、理由作出排除性规定。对于不能提
    2023-07-15
    403人看过
  • 如何理解再审法院的管辖权
    再审法院的管辖范围呼吁已久,好消息终于来了。新年伊始,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简称《四五改革纲要》)关于未来五年司法改革方向的文件终于出台。2014年7月初,最高法院在济南会议上发布了一份模棱两可的“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导致各大媒体的误传报道,甚至各种猜测。最高法院的领导人也可能意识到这些猜测,甚至呼吁人们抱有希望,因此他们决定修改这些猜测。当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如何吸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成为审校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今年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26日正式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发〔2015〕3号),并作为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实施。第一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
    2023-05-31
    407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法院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院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这个问题就涉及到行政诉讼管理级别的问题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
    2023-03-16
    226人看过
  • 监护法院如何确定离婚管辖权?
    1、羁押法院如何确定离婚管辖权一方被羁押的离婚案件由监禁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应当被羁押,不再居住在住所地。因此,对被告住所进行管辖很麻烦。也可以理解,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如果以原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权,会方便得多。一般来说,必须转让。除非双方都被羁押,否则被告人被羁押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1076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第一百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第8条当事人双方被监禁或者采取义务教育措施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被监禁或者采取义务教育措施满一年的,由被告人被监禁或者采取义务教育措施所在地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
    2023-05-07
    87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票据追索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法院应依法受理的票据纠纷案件:1、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3、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4、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
    2023-06-06
    383人看过
  • 告诉才处理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一、告诉才处理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管辖地也是犯罪行为发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一般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所以,原告可以在准备好了对方的犯罪证据资料和自诉状以后,直接交给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在此之前要知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是指哪些。1、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2、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3、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入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晰,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讯;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增补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归自诉,或者裁定驳归。4、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5、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
    2023-04-18
    84人看过
  •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一、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二、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有哪些?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有: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三、侵权
    2023-07-03
    233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法院管辖范围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由被告原住所地人
    2023-06-29
    480人看过
  • 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确定
    一、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有哪些?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
    2023-06-07
    4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法院如何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涉外离婚涉及到国家的公共秩序和本国公民的切身利益,世界各国常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国籍作为涉外离婚管辖的依据。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的,如英、美、瑞典等国家;以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的,如法国、德国等国家。有些地方管辖非常宽松,如美国的内华达州和阿拉斯加州,无论你是哪国公民,只要在该州住上六个星期,该州就有管辖权。受理法院准据法的制度及内国法制度的不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
    • 网络犯罪管辖法院民诉的管辖权如何确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审判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为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具体而
    •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首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13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最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
    • 如何确定铁路公诉案件管辖,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铁路犯罪的管辖法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1
      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 在列车上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
    • 合同上约定的管辖如何确定法院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1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