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满足两个条件公安机关就会刑事立案,即确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否还会被公诉
检察院不批捕是否还会被公诉,视情况而定。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会批准逮捕。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
二、立案是什么意思?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在立案之前进行某些侦查行为,如勘验现场、搜查、扣押等。1、有犯罪事实发生。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3、属于司法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
三、提起公诉一定会被判刑吗
提起公诉不一定会被判刑。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实际上,公诉权的起源与打击犯罪过程中实现国家权力的制衡,确立统一追诉犯罪的司法基准,实现国家刑罚权和有效维护社会整体秩序有关,是人类社会解决纠纷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必然要求和理性选择。
公诉权具有两个方面的内涵:
1、实体意义上的公诉权,即犯罪侦查权;
2、程序意义上的公诉权,即司法请求权,也就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请求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权力。这种司法请求权属于一种程序性权力。
-
什么情况下公安立案,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
441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具备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83人看过
-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条款是什么
15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合同违约可以立案么
293人看过
-
宣告无罪公安机关重新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11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
7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公安机关对于什么案件可以立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3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3、对于诈骗罪,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符合哪些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3根据公安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
公安机关逮捕应该符合的条件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公安局立案后的侦查期限没有规定,但是对于强制措施的期限是有规定的。如果达到了逮捕的条件,随时可以直接逮捕。但是实践中,往往是现行拘留再转逮捕,或者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转为逮捕。
-
公安机关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有什么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2想要搞清楚公安机关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这个疑问的话,首先你得了解一下的内容,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
-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将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45条还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