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1:53:13 60 人看过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3、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的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

4、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限为10日。而再审程序的提起时间,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

5、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

一、各种诉讼中上诉的期限要求

1、刑事上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民事上诉期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3、行政上诉期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国外上诉期限

不同国家法律关于不同性质的诉讼案件上诉期限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在德国,对刑事案件提起上诉,必须是在宣告判决之后1周内。在日本,审级不同,上诉期限也不同,对地方法院、简易法院或家庭法院的判决不服,上诉期为14日;对高等法院做出的第一审或第二审判决不服,上诉期限为10日。

上诉期限的起算,许多国家从收到法院判决、裁定之日起算,如奥地利等国家。上诉期限届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法律规定,由于法定原因延误上诉期限,可以在其原因消失后,扣除妨碍的期限不超过原上诉期限仍可上诉,但须经法院审查决定。有的国家允许在说明延期理由或原因后延长上诉期限提出上诉,不需要由法院批准,如英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相关文章
  • 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作用,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作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有:1.纠正被错误定性的案件,和纠正对法律的错误适用。刑事诉讼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的正义,而刑事裁判作为诉讼活动的最终体现,必须保证其符合公正与正义。法院的裁判中错误地适用法律,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统一的破坏,更重要的是,法律适用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结果的错误,因而自然也影响到实体公正的实现。对裁判中适用法律的错误给予纠正,也是设置审判监督程序的目的之一。2.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刑事裁判是对被告人的自由、生命以及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它事关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刑事裁判也涉及到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的冤屈能否得以伸张。因此,审判监督程序作为普通程序的补充,其是以特殊诉讼手段保证裁判准确无误、实现法律正义的又一道屏障。二、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在认
    2022-06-15
    464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
    一、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包括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
    2022-06-15
    322人看过
  • 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
    一、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按照一审流程进行审理:1.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判决和宣判。二、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如下: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理由不同。4.提起的时间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三、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
    2023-06-19
    4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制度
    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归根结底,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维护方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中监督重审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
    2023-07-22
    382人看过
  • 如何规定刑事案件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时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卷的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的期限为开庭十日前,第二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再审的期限,重新计算(即一个月内,最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有刑事上诉规定情形之一的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结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自治区经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案件,需要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决定期限的规定,应当在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再审裁定无效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期限一个月内作出减刑、假释不当的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减刑、假释,应当自收到裁定书副本、更正意见书、再审和终审裁定期限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刑事诉讼规定应当自收
    2023-05-07
    197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与程序及时终结性
    审判监督程序制度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审判监督程序,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提起再审或申请再审的程序。狭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为了保证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得以纠正、从而防止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上的偏差,而特设的一种补救和监督的制度。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三种,即人民法院自身的监督;由当事人申请或申诉提起的再审程序;由人民检查院提起的抗诉而引起的再审程序,这实际上是采纳了广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概念。审判监督程序与程序的及时终结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我认为这一规定过于原则。首先需要讨论在民事诉讼中,审判监督程序与事实求是的关系,毫无疑问,实事求是应当成为司法审判工作的基本
    2023-04-25
    445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审判监督庭职责有哪些?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有什么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包括:1.审理对象不同2.提起的理由不同3.提起的主体不同4.审理程序不同5.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同6.审理的结果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法不同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本院的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或者授权的辩护人、近亲属和与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二、审判监督庭职责有哪些审判监督庭职责包括:1.依法审判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案件,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2.负责申诉案件的复查、受理工作。3.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工作。4.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审结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5.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
    2023-06-19
    410人看过
  • 2024什么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与二审有哪些不同
    什么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与二审有哪些不同一、什么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有如下特点:(1)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具有法定性。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原因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应经法定部门审查决定。(3)根据审判实践,只经过第一审法院审结的案件,无论是自行再审或指令再审,都适用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二、再审与二审有哪些不同(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
    2024-04-17
    165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能再抗诉。依据刑事法的规定,审判监督后,如果是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可以再提出抗诉,如果审判监督是抗诉的,只能进行一次抗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二、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不一定是重审。大家,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2022-06-16
    129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的出路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针对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可以看出,其根本出路就在于诉讼理论的更新和诉讼观念的转变。具体而言,应对传统的不枉不纵、有错必纠等理念进行深刻反思,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国的刑事再审理论体系,使得包括一事不再理、禁止双重追诉在内的一系列诉讼原则得到确立和普遍的承认,使得法院裁判的既判力、确定力和终结性等基本观念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在制度上亦应进行重新设计。第一,从整体模式方面,应将现行审判监督程序改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诉讼程序。归根结底,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属于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救济程序。要改变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再审申请制度,使得任何再审的提起建立在诉的存在和提出的前提下。根据无利益则无诉讼的原则,法院显然不应成为诉讼的发起者,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检察机关和原审被告人双方才是真正的当事者。由此,未经检察机关或原审被告人提出再审申请,法院绝不能主动或者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而只能被动的接
    2023-06-11
    151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我国设立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本着有错必纠的精神,修正已经出现错误,恰当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偏差,无论案件是否经历过上诉审,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感知,某些判决、调解书或裁定中都可能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着一些错误,因此需要重新构架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在重新构架审判监督程序时需要明晰几个问题。一、重构审判监督程序需明晰的几个问题司法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现行审判监督程序所以走入误区,与人们对司法规律认识上的偏差密切相关。重构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对一些至今尚存争议的问题作一界定,从而为新的审判监督程序的顺利运作扫除理论上的障碍;同时对于正确处理民事案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还有利于树立法院及其裁判的权威,有助于树立法院在社会成员中的公正形象。因为真正的权威和公
    2023-06-11
    61人看过
  • 重新审视: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
    2023-07-06
    4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怎么进行?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有哪些?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上诉可以上诉状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上诉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一、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一)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二)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
    2023-06-11
    327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审限是多久?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再审审限,根据生效判决、裁定由哪个法院作出而定。是一审法院作出的,按一审程序审理;是二审法院作出的,按二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二百零四条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
    2023-06-26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时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 更多>

    • 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期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2
      对抗诉或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审阅案卷的期限,开庭10日以前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期限,自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结上诉或者抗诉案件,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结上诉或者抗诉案件有刑诉规定情形之一的审结期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监督程序包括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检察院
    • 第二审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4
      在我国,抗诉程序有两种,即按照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这两种抗诉程序的主要区别是: (一)提出抗诉的机关不同。 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的机关是与原审法院相对应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二)法律的限制不同。 按照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按照审
    • 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区别二者区别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2、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
    • 谁有权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谁有权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哪些请看下文。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