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尽告知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3:10:15 388 人看过

商家未尽告知义务,需要赔偿。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物时,有知情权,商家应该尽到告知义务,并在单据上注明相关内容,避免发生纠纷。商家没有履行提醒和告知的义务,因此对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消费者可以就商家未尽告知义务向商家索赔。

商家夸大宣传需要赔偿吗

商家夸大宣传的,一般需要赔偿。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未尽监护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未尽监护义务承担哪些责任带小孩逛街没履行监护义务造成孩子受伤今年6月1日,韦某驾驶三轮载客摩托车沿镇江蒲庙镇汉林街由那元路往蒲津路方向行驶,途经汉林街海顺超市路段时,韦某驾车不注意安全行驶,致使车辆与行人小黄发生碰撞,车辆碾压小黄的腹部,造成小黄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韦某驾驶摩托车与李女士一起将小黄送到镇江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韦某用手机向交警部门报案。次日,原告转到镇江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共16天。8月20日,李女士委托镇江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小黄受伤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中心作出认定:小黄之伤残程度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八级、九级、十级伤残(多等级伤残)。6月15日,镇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韦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注意安全驾驶,单方过错作用造成事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黄的交通行为合法,不承担该事故责任。韦某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7月23日,镇
    2023-06-04
    87人看过
  • 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未尽告知义务应负什么责任?
    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律师补充:医务人员履行说明义务的范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二是在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情形下,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具体说来,病情包括疾病的性质、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平台未尽审查义务承担责任吗?
    平台没有尽审查义务,要承担责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消费者主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经营者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订单系委托他人加工制作为由主张免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09
    496人看过
  • 医务人员未尽到诊疗义务的,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规定,认定医疗技术过失的注意义务,应当以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确定。但是,“当时的医疗水平”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审判实践中仍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从审判实践遇到的具体问题上讲,“当时的医疗水平”至少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问题:(1)“医疗水平”与“医学水平”是否为同一概念范畴,对判断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否有影响?(2)“医疗水平”所包含的注意义务范围有哪些?(3)“医疗水平”要求注意义务达到何种程度?(一)当时的医学水平不等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审判实践中,患方经常向法庭或鉴定机构提交医学论文、医学研讨集、医学教材等学术或教学材料,用以证明医方对患方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以此要求认定医方存在医疗过失。事实讨性论文或者不同医学学派的论文研究资料或教材,又或者是某医学学术权
    2022-10-14
    311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要求报告委托事项是受托人的义务之一。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然而在委托理财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受托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往往很难界定。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侵犯了委托人的知情权,而其是否会对委托资产造成损害,则不无疑问。委托资产在受托人的管理下,只要受托人尽到谨慎管理义务,则无论其是否履行报告义务,均不会对委托资产产生实质影响,履行报告义务与委托资产损失结果之间,并无因果关系。然而,如果不对未尽报告义务的受托人进行相应制裁,无疑放纵其对委托人权益的漠视。未尽报告义务应区分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在受托人未按约定报告委托事项的情况下,委托人可发出通知,要求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报告义务,如受托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且委托资产有损失的,可要求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委托资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在受托人未按约定及时报告委托事项的情况下,如果委托人并不积极主张权利,不向受
    2023-06-18
    399人看过
  • 医生未尽告知义务的应当负何责任
    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一、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哪些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以下: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二、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
    2023-02-04
    217人看过
  • 未尽审查核实义务公证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并于昨日起施行。《规定》共七条,对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过错认定标准,公证机构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能否就公证书的效力单独提起诉讼等之前规定模糊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成都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规定》第1条为: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依照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的,应当以公证机构为被告,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受理,首次明确为侵权纠纷,并将归责原则确定为过错责任原则,这终结了此前对于类似纠纷属性的争论。此外,《规定》第5条:未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3-06-06
    196人看过
  • 未尽告知义务山医一院赔偿11万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调解一起罕见的医患纠纷案件: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手术时未及时向患者常某或其家属告知病情,致使常某癌瘤扩散,医院因此向常某致歉并愿意赔偿常某11万元。2001年初,八十多岁高龄的常某到山医一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增生症,遂在该院做了手术治疗。去年5月,常某感到身体不适,再次到山医一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癌晚期,癌细胞扩散。常某家人诧异,在查看上次住院的病历时发现:常某上次手术后的病理报告即显示为前列腺癌。常某及家人据此认为,由于院方未将此病情告知常某或其家人,致使此后较长时间内延误了诊治,常某体内的癌细胞扩散,造成不应有的严重后果。
    2023-06-08
    175人看过
  • 医方未尽询问检查和告知说明义务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一、医方未尽询问检查和告知说明义务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医生未尽告知义务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导致患者损害严重的,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二、发生医疗纠纷应当收集哪些证据?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
    2023-05-07
    270人看过
  •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被判赔偿患者
    21岁的小伙子白某患上左股骨头坏死症,他认为自己患病是由于半年以前住院治疗时激素使用不当造成的,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万余元。由于白某行动不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及时前往白某居住地昌平区进行就近审理,并当庭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法官的辩法析理,医院当庭与白某达成调解协议,现场支付了2.7万余元经济赔偿款。2004年9月7日至9月27日期间,白某因腹痛、腹胀、伴恶心、呕吐,进入昌平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第4日发现左侧睾丸肿痛,加用激素等治疗。白某称,在住院治疗期间,医生给他长时间大剂量的使用了激素。出院后,白某多次感到左髋部疼痛,遂于2005年6月14日到中日友好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激素型)。经白某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医院对白某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白某的损伤程度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昌平某医院对白某的医疗行为无原则性过错,其医
    2023-04-21
    149人看过
  • 未尽告知义务免责条款无效
    驾驶途中捷达王轿车起火自燃,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责任免除,由此引发了陈志义长达7年的诉讼。9月17日,陈志义告诉记者,经过再审程序,他终于打赢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拿到了石河子某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保险金14万元。68岁的陈志义老人是农八师148团退休职工。2001年5月13日凌晨零时许,他驾驶新C-08038捷达王轿车行驶至石河子西营镇路段时,车辆仪表盘下冒烟。陈志义随即熄火停车检查,发现发动机与仪表盘部位起火,随车人员下车施救灭火,但未能将火扑灭,车辆被烧毁。之后,陈志义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却被告知车辆火灾系自燃,责任免除条款规定:自燃或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陈志义很是纳闷,在投保单上签名时并没有看到相关保险条款,对于责任免除条款更是一头雾水,更没人提醒自己投保自燃损失附加险。他认为,保险公司未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应当承担理赔义务
    2023-06-08
    408人看过
  • 卖家说由业主给份物品未尽告知义务要赔偿吗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的,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消费者选购时商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一、商家以旧充新怎么处罚商家以旧充新的处罚如下: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
    2023-02-13
    457人看过
  • 应该怎么样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商家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只要证明,没有告知即可。商家告知义务并非仅仅是口头。在现代商品社会,商品日益复杂,口头说明已经无法满足使用的需要。因此,商家告知义务的履行更多的是依靠产品附随的说明书和使用事项。因此,在说明书中表明的事项,视为商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此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如果你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024-04-27
    289人看过
  • 未尽告知义务拍卖人赔3.5万
    不久,张如萍拍得的两间房子中断施工,近2年时间没有进展,竣工验收遥遥无期。张如萍认为,开拍之前,拍卖公司没有告诉她拍卖房屋存在不能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的风险,拍卖公司对此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多次交涉未果,2005年9月23日,张如萍诉至法院,要求拍卖公司交付拍卖标的物并支付违约金10.3万元。拍卖公司认为,张如萍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已明知她购买的房屋属在建工程,无法确定竣工验收日期。拍卖后,法院已裁定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变更为张如萍所有,拍卖公司在法律上已履行了交付义务,不再承担责任。张如萍认为自己花费50余万拍得门面房,绝不仅仅为了取得拍卖标的名义上的产权,而是为了最终占有、使用该标的物。在拍卖公司未声明该房屋存在不能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情况下,自己按照正常逻辑,自然会认为该房屋会在合理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并交付。经法院调解,拍卖公司承认自己有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的瑕疵,愿意从这次拍卖所得的佣金中拿出3.
    2023-06-08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未尽告知商家责任怎么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的,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消费者选购时商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
    • 商家未尽告知义务赔偿有案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的,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消费者选购时商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
    • 什么是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8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
    •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应承担责任吗?这是为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5
      在医疗机构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前,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检查,明确病因和患者身体健康指标等各项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开展相应的治疗。确定治疗方案后,也要根据治疗方案可能引发的医疗风险,对患者的当前病情、体质和既往病史等与诊疗行为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详细询问检查,据此作出医疗风险预测和风险控制。医疗机构还应当将医疗诊治信息对患者进行明确合理说明,告知患者本人、患者的近亲属或被明确授予相应权利的人。相关信息
    • 商家未尽告知义务要赔偿吗?,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3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