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7:20:50 251 人看过

一、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必需有损害事实

医疗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是指某种行为致使患者财产权或人身受到侵害,造成财产或非财产减损的客观事实。包括医疗过失或过错造成受害人死亡、残废、增加病痛,延长了治疗时间、丧失了好的治疗前景的事实,也包括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的受害人及亲属精神上的焦虑、忧愁、苦恼的精神损害,还包括由于上述情况出现而导致受害人或其家属多付出的物质上的损失。目前,对医疗事故中精神损害的赔偿,在《条例》中已有规定,但赔偿范围过于狭小,数额偏低。

(二)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中,违法一词应作广义理解,即不仅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违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实践中,因医疗事故承担民事责任,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程,而不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法律或规章制度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实施法律或规章制度要求实施的行为。不作为违法行为的构成前提是行为人负有法律所要求的某种特定义务,不履行这种义务即为违法。这种特定的义务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也可能是特定职务或业务所要求的,如医生的职业决定他有抢救病人的义务,消极地不去抢救就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医疗纠纷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要件中,有一与其他民事责任的行为要件不同之处,那就是在技术事故的情况下,医生只要存在操作技术的失误,比如,手术医生由于对脏器认识不清而误摘,此时医生即使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也仍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确定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医生的违法行为与病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不管其他条件是否具备,医院都不承担责任。

(四)必须有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法院如何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非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患方需要证明存在医疗侵权损害基本事实,包括以下内容:(1)证明医疗关系的成立(首要举证责任):病历和收费单据是证明医疗关系存在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证据,患方需要保存好病历和收费单据等;(2)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一般是医疗病历写明的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残疾的还需要委托人身伤残等级鉴定并提交伤残鉴定报告;(3)证明所主张的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及具体数额。另外,根据持有证据的人负有提交证据的义务规则,患方有向法院或者鉴定机构提交未建立门诊档案的门诊病历义务。2、医疗机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适用举证
    2023-06-08
    291人看过
  • 司法侵权损害赔偿简明读本
    (一)全部赔偿原则。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限定赔偿原则。特殊侵权损害:1、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
    2023-02-17
    41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如何确定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增加生活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住宿费、受害人亲属丧葬费等合理费用。此外,受害者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利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什么?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
    2023-08-07
    351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需要法医鉴定吗
    关于人身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1、工伤: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道路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3、故意伤害: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参考
    2023-06-01
    40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行政法解释
    行政法总论在中国行政法学中占据了最为主要的地位,行政法总论是以总体的行政和法作为研究范围,旨在建构出行政所需要遵循的法治国原理的具体内涵,其任务并不在于在第一线解决所有课题,而是要提供一个秩序理念和架构,为所有行政活动提供概略性的指引。在中国已有的行政法学教科书中,绝大多数仅包括行政法总论的内容;在中国每年发表的诸多行政法学著述中,行政法总论的研究也占据了绝对支配地位。中国当代的行政法,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同步生长,基于民事权利保护对行政法的需求,基于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企业自主权的需求,使得我国形成了以命令-控制型权力为主要规范对象,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权利为中心的行政法。但随着中国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剧烈变化,在秩序行政法框架下构建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显得多少不敷现实之需。因此行政法应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研究方法的改革,部门行政法的研究,不失为其中一条重要的途径。
    2023-06-13
    417人看过
  • 高法司法解释中人身损害赔偿制度
    高法司法解释中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创新高法司法解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本着以人为本、珍惜人的生命、人格价值的基本理念制定的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高法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完善了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济措施,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高法司法解释中确立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引入营养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体现珍惜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制度。高法司法解释放弃了在我国沿用已久的将交通事故受害人视为应当受到救济以勉强生存的残疾人的传统观念,确立了健康人、社会人的新观念。高法司法解释第24条确立了受害人有获得营养费赔偿的权力,第19条确立了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用于恢复受害人器官功能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的原则。引入更为科学合理的赔偿标准。按照健康人、社会人的理念,本着确保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能够达到一个基本的、体面的生活标准的
    2023-06-05
    228人看过
  • 赔偿法司法解释中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一、赔偿法司法解释中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一)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二)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三)法定赔偿。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法条《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
    2023-04-12
    98人看过
  • 产品损害赔偿解释
    产品自身损害又称为产品伤害自己、纯经济损失。产品自身损害,除包括产品毁损灭失外,还包括产品本身价值的减少,不堪使用,必须修缮或丧失营业利益等。对于产品自身损害的赔偿,海牙公约做出明确规定,有限制地允许其为损害赔偿请求项目,美国有关立法也有所涉及,而其他国家的立法或公约则基本上无规定。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明确排除了产品自损的侵权责任。根据该法规定,产品自损,按产品的瑕疵担保的契约责任处理。可见,我国产品质量法采取了区别制:对他损按侵权责任处理,对自损按契约责任处理。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供货者因产品缺陷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时,承担以恢复或弥补他人所受损害为目的的民事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法律补救,也是对加害人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6-08
    23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纠纷标准的最新解释2020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纠纷标准为:1、医疗费赔偿以患者实际进行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计算;2、误工费按照患者实际误工减少的工资收入来计算,以患者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患者没有工作或者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人均收入水平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补助的标准,一般为一百元一天。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2023-07-01
    290人看过
  •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要司法鉴定吗?
    一、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要司法鉴定吗?需要。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鉴定属司法鉴定范畴,应符合司法鉴定的特性,它的启动、进行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鉴定依据的材料必须经过法庭双方和认证程序,鉴定活动的取证是一个公开的过程,必要时举行诉讼双方参加的鉴定听证制。二、医疗过错的认定是依据什么?(一)诊断的过错1、问诊的过错2、检查的过错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检查的过错分为实施检查的过错和未实施检查的过错。(二)治疗的过错1、治疗方法选择的过错2、治疗时机选择的过错重危患者到院是否及时治疗,治疗措施是否及时实施,3、用药的过错4、手术的过错5、麻醉的过错6、血的过错7、放射线治疗的过错放射线治疗适应性选择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放射线剂量过大造成灼伤等。(三)病情观察的过错对病情的变化是否仔细全面观察了解;是否采取了
    2023-04-20
    30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新规定,人身损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新规定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范围确定,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
    2023-06-19
    117人看过
  • 理解医疗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以下这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
    2023-07-03
    250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司法解释中医疗卫生机构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侵害名誉权司法解释中医疗卫生机构侵权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麻风病、梅毒、艾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二、名誉权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怎么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三、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
    2023-04-13
    148人看过
  •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何不同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以下不同:1、适用法律不同,医疗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应当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赔偿项目不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与医疗损害赔偿相比,增加了“死亡赔偿金”这一项目。一、开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人
    2023-03-04
    31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求法律解释医疗损害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8
      侵权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
    • 最高人民法院医疗损害司法解释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
      第一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第二条发生医疗损害时,患者一方可选择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或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已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应属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患者一方以医疗事故为由起诉要求医疗
    •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之一涉及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金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5
      民事的赔偿责任毋庸置疑,赔偿项目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尤其是第17条,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前述规定中所说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
    • 侵权赔偿,医疗费是否属于侵权损害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1
      1、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2、侵权赔偿项目中包括医疗费,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医疗费,应由侵权人承担,受害人已经垫付的部分,包括医保报销款项,也应由侵权人承担,但是此部分款项,应属于医保部门,而不是受害人。
    • 侵权人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损害赔偿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状范本: 原告:,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村。电话:12345678。被告:渊明,男,19XX年7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街48号,XX县XX机械厂个体工商户主。电话:12345678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64143.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为有十几年工作经验的电工、焊工,被告系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