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怠于行使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6:02:13 380 人看过

怠于行使债务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其债务无法履行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其代位权,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有几种情形

债权人代位权有以下情形: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履行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到期不确定是否影响代位权行使

到期债权不确定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因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行使代位权的要件有哪些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但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有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护其债权。行使代位权的要件有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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