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出结果还需要开庭。
法院组成合议庭的目的是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以组成合议庭后,一般是需要开庭审理案件的。
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除一部分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的全部实行合议制,行政案件,无论繁简,均由合议庭进行审判。
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的笔录,由合议庭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合议后的判决要看合议的结果。如果事实认定清楚,没有有异议的话,认为可以判决的,就会宣判,如果认为还需要核实的就会安排开庭审理。
合议庭审理后什么时候出判决结果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后,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应该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三条,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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