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6:51:44 284 人看过

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的权利。申诉人有变更、补充、撤回申诉的权利(但变更、补充申诉请求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结束前提出);被诉人有反驳、承认申诉人的申诉请求及提起反诉的权利(被诉人提起反诉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结束前提出)。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请求查阅本案未涉及国家机密的仲裁案卷正卷。

回避:仲裁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回避(但应在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前提出):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当事人有义务依法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遵守仲裁活动的程序;有义务回答仲裁员提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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