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也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新形势下,如何履好职责、发挥作用、服务大局,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对人大代表寄予的厚望、赋予的重托,是人大代表新的历史使命。
一、充分发挥议事决策作用,当好议事员。
人大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职权,都要通过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来实现。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牢记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挥议事决策、管理事务的主体作用。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行使职权、发挥议事决策作用最集中的体现。人大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各项工作。在会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知情知政知民意,为开好大会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中,要讲政治、讲大局,认真学习会议各种材料,围绕发展主题,道真情、说实话、提建议、谋发展。在会后,要积极向广大选民宣传会议精神,带头执行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二是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在执行代表职务中,要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党性观念,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开展工作;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规范地执行代表职务;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强化民本意识,注意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履行职责,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做到关心“热点”、督促“难点”、关注“焦点”。三是认真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行管理国家事务职责的重要途径。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发挥联系选民、反映民意,贯彻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精神,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既要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代表小组组织的各种活动,又要在本选区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服务选区人民群众,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二、充分发挥监督促进作用,当好监督员。
在我国的监督体制中,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监督,是诸多监督形式中最高层次的、最具权威的、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实现的。因此,人大代表要通过参加视察、调查、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作用。一是要敢于监督。对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要敢问、敢管、敢查,增强监督实效。二是要善于监督。要按照“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立足于支持和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监督,寓支持、协调、服务于监督之中。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同时,更要支持促进政府工作的开展,着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坚定信心搞建设、凝心聚力谋发展、克难攻坚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正确监督。人大代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真正对人民负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代表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要遵循人大“个人无权、集体有权”的特点,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在对“一府两院”监督过程中,人大代表有权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插手“一府两院”具体事务,也不能代行人民代表大会集体的权力。
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示范员。
人大代表代表着各个阶层利益,在各自的岗位上都是骨干尖兵、行家里手,在人民群众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其一言一行,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人大代表要不断增强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当好群众的表率,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还未见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和压力,坚定发展信心、上下合力攻坚尤为重要。人大代表更要坚定信心,发挥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好骨干表率作用,争当各行各业的排头兵,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当好民情民声的反映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民权民利的维护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员、和谐社会的推进员,进一步为全县中心和大局服务。
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联络员。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紧密的联系,是我们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密切、接触群众广泛、沟通群众方便等优势,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人大的决定、决议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把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落实到群众中去,落实到实际中去。另一方面,广大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意愿转变为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建言献策,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更好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作者系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邮编:419400电话:(0745)58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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