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4:12:53 215 人看过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的举证方式是: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例如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

1、身份证,在我国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依据,因此身份证是必须的!

2、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之类的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应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注意区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法律时效为20年,而欠条为2年,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到期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凭据之日起计算。

4、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也可以作为证据,因此在平时借款的时候注意保留。

5、证人证言,可以找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证认证言作为证据,并最好可以当庭作证。

6、录音,在我国,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而对于证据的调查取证,就是相当关键的了。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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