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索赔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3:30:11 387 人看过

交通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问题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轻微擦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轻微擦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来计算,凭票据支付;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交通事故致人八级伤残该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八级伤残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九级伤残怎么赔偿车祸
    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年龄,户籍等信息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一、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如何理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2023-03-08
    217人看过
  • 男子为骗保谎称“遇车祸”致伤残索赔案
    因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周振功将驾驶员、车主,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7万余元。此案在栖霞法院开庭后,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律师提出质疑,认为存在疑点,有骗保嫌疑。实际上,法官也产生了同样的疑问。在法官讲明骗保的后果之后,周振功悄悄撤回了起诉。事故受伤向五被告索赔2009年4月初的一天,南京交警七大队民警接到一驾驶员王立刚报警称,在栖霞区尧化门某物流公司门口撞了一个人,希望民警处理。接警后,交警找到王立刚进行了调查。王立刚一脸沮丧地告诉交警说,事故是前一天晚上发生的,当时,他的车正准备出物流公司仓库大门,这时,一名男子正好从仓库门口经过,他猝不及防一下子将对方撞倒在地。见对方一脸痛苦,他没顾得上报警就把对方送到医院救治。来到医院后,他先垫付了六千元医疗费,到了晚上又付了六万元。因为当时忙着救治伤者,所以没来得及报警。交警随后到医院调查了伤者周振功,周振
    2023-04-26
    248人看过
  • 车祸受害者陷九级伤残,索赔金额引关注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2023-07-07
    113人看过
  • 车祸致四级伤残索赔后续护理费获支持
    12月16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由被告张某支付原告颜某伤残赔偿金、后期护理费等费用22.82万元。2009年5月8日上午7时30分许,被告张某驾驶一辆低速自卸货车由神泉乡上江村驶往莲花县城,行驶至319国道升坊镇浯塘十字路口路段时,车右侧将路右边开始横过公路的行人颜某碰挂,造成颜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颜某经司法鉴定为:四肢瘫四级伤残,颅骨缺失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为72%。颜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后期护理费等费用共计515684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对原告的损害,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原告伤残鉴定为四肢瘫四级伤残、颅骨缺失十级伤残,其伤残程度和护理的依赖程度属大部护理依赖,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后
    2023-06-05
    261人看过
  • 法律规定车祸伤残怎么赔?
    一、法律规定车祸伤残怎么赔?法律规定车祸伤残应当是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车祸造成伤残的,造成交通事故的人应当赔偿受害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具体赔偿费用根据有关证明、凭证、鉴定来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
    2023-06-16
    395人看过
  • 车祸受伤后的索赔流程是哪些
    车祸受伤后的索赔流程:1、报警;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5、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是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如下;1、起诉。撰写好起诉状后提交至有管辖权法院的立案庭;2、现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3、立案。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交诉讼费用;4、庭审。依照规定进行庭审程序;5、判决。经过审理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4、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5、申请强制执行。除此之外,还应做好对伤者死者的善后工作。二、医疗事故涉嫌交通事故审批多久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
    2023-06-22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坐朋友车出来车祸,导致伤残,怎么索赔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这是一个友情与法律交织的问题。从法理上,无论是何种情况,车辆的驾驶人对乘车人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乘车人损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从情理上,朋友之间乘车一般都是友情所在,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出现事故也非故意加害所为,因此的损害需要考量友情与对方的承受能力,不宜于过度的主张。如果过度主张,这一次会受到法律支持,可能你会永远失去更多的朋友。所以,处理这类问题时,是情与法的顾及问题。
    • 车祸伤残赔偿单位赔偿还可以索赔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9
      交通事故车主赔了伤残金后还可以跟单位要。
    • 车祸撞伤人怎么索赔,车撞人怎么索赔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开车发生撞人的交通事故后,如果车辆有全险(一般指投保了交强险、第三都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的,如何处理和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责任。 2、对于行人的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事故责任和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也可以
    • 发生车祸受害人如何索赔,车祸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5
      发生车祸后,索赔: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 车祸面部骨折索赔是法医鉴定还是伤残鉴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构成伤残的,必须鉴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