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什么刑事申诉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21:46:54 156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检察院审查起诉异地管辖涉及哪些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九条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第二十条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有关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管辖。第二十一条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3-04-22
    1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申诉的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哪一种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
    2023-03-14
    398人看过
  • 监察委案移送起诉管辖检察院是谁?
    监察委调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起草移送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级监察委办结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终应交由下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比较可行且便捷的做法是直接将有关决定、调查终结报告、案卷材料、所有证据、移送起诉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全部交由行为人犯罪发生地或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等刑诉法规定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所在地的下级基层监察委,由该下级监察委按照上级移送起诉意见书进行适当内容转换后,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按照程序与同级法院沟通移送审判。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一、监察机构监察对象是谁?依据我国国家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的管辖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
    2023-06-19
    148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全部由人民检察院起诉?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有一部分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诉的,例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诽谤案件、侮辱案件、轻微伤案件等。受害人可以在遭受相关侵害后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有一部分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诉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诽谤案件、侮辱案件、轻微伤案件这些案件是可以不通过检察院,受害人遭受到了相关侵害之后,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 诉 案 件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证 据 ?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被控告人进行审判的案件。在自诉案件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其诉讼主张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 自诉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原告需要提供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理由,包括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被告人的行为导致了原告的损失等。2. 相关证据:原告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
    2023-09-10
    164人看过
  • 审查起诉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审查起诉的管辖法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管辖法院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2024-05-14
    46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对于刑事案件,国家机关是分类处理,有些是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有些是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有些是公安部门直接受理的,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分工,我们如果想要上诉,要分清出各个部门,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是什么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依照我国刑法第93条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2023-06-03
    411人看过
  • 检察院起诉的时候检察院审查是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明确(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犯罪和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4)是否附带民事诉讼(5)调查活动是否合法。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为: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023-08-05
    134人看过
  •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
    可以进行提出的;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一、相关法律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六十二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
    2023-03-31
    369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地域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只有当地的检察院才有审查起诉的地域管辖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六十二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一、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一般刑事案件都有基层法院审理。基层法院审理的好处是:1、便于法院了解案情;2、便于诉讼参与人出庭,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监护人、证人、鉴定人;3、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我国刑事案件实行四级两审制。我国的四级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省法
    2023-04-03
    299人看过
  • 什么情况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3、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四、经特赦免处罚的;5、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几种(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一切犯罪事实都是讲究证据证明的。对于一些证件不完整或者是没有有效的材料等等,其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犯罪分子可能得不到应有惩罚。对此不管是起诉什么事件的时候,都是需要有足够的证
    2023-08-16
    79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上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
    2023-06-11
    2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递交检察院哪些部门
    刑事案件递交检察院什么部门刑事案件递交检察院要分情况。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递交检察院批捕科,如果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递交检察院公诉科。检察院部门科室如下: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监督机关、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察技术部门。案件移交到检察院要多久才能判一般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
    2023-04-21
    380人看过
  • 检察院刑事案件地域管辖规定
    根据法律,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有权对诈骗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一、职务侵占罪一般由谁管辖?职务侵占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
    2023-03-10
    256人看过
  • 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管辖的
    2023-04-25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辖哪些刑事申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9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刑事案件检察院向什么部门递交申诉材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职责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
    • 公诉案件检察院审查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人民检察院进行案件审查。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哪些刑事申诉,法律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5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取保候审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
      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