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1:24:02 217 人看过

滥用职权的行为人的主要行为表现形式包括: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超越职权,擅自作决定;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以及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报复陷害罪

实践中报复陷害罪的认定: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适用村民委员会

滥用职权罪一般不适用村民委员会,但是如果村委会成员在特殊情况下履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时,滥用职权罪也可以适用村民委员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滥用职权致人死亡的怎么判处

滥用职权致人死亡按滥用职权罪判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以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1、滥用职权的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如刑讯逼供等,在刑法上,这种行为对应的解释是参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也就是滥用职权直接导致他人死亡,构成其他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2、滥用职权逼死人,比如滥用职权损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致使受害人遭受打击而自杀的,这种情况只能按照对应的滥用职权的行为来量刑,其刑期最多也就是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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