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哪些行为应认定为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6:30:19 182 人看过

一、对哪些行为应认定为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认定为侵害人身权的行为如下:

1.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3.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二、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交通费,按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等合理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侵犯人身权的诉讼期限为多长时间

侵犯人身权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根据《民法典》规定,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院保护的最长期限为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一般侵害身体权有哪些情况?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即视为侵害身体。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二、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例如,超级市场工作人员因怀疑顾客偷窃商品而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即是此
    2023-04-17
    461人看过
  •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例如,超级市场工作人员因怀疑顾客偷窃商品而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即是此种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有权进行搜查的政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搜查公民违法搜查公民身体,同样也构成侵害身体权。(二)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害的行为一般应是针对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而实施的行为。如头发、眉毛、体毛、趾甲、指甲等。眉毛是人面部的重要组织,
    2023-04-14
    189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侵害身体权
    侵害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例如,超级市场工作人员因怀疑顾客偷窃商品而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即是此种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有权进行搜查的政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搜查公民违法搜查公民身体,同样也构成侵害身体权。(2)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
    2023-04-26
    132人看过
  •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人身权利内容: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使用他人的肖像来达到自己一定的经济目的。如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陈列在照相馆的橱窗内,或用来作广告、商标等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
    2023-04-27
    484人看过
  • 侵害残疾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
    侵害残疾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下列行为是犯罪行为: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残疾人的行为构成侮辱罪;2.虐待残疾人的行为构成虐待罪;3.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构成遗弃罪。一、父亲扔孩子会判刑吗父亲扔孩子会被判刑。父亲遗弃子女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根据法律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
    2023-03-31
    359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有共同过错: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故意过失混合——主观联系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敎育网(1)教唆、帮助者与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人承担责任。(3)被教唆帮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按份责任。(三)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侵权法第1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
    2023-04-26
    356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婚内哪些行为属于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5
      婚姻期间,侵害人身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
    • 哪些行为是侵害人身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有: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胁
    •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01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一方实施以下行为的构成对一方权利的侵害: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行为, 侵害身体权有哪几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
    • 侵权行为侵害对象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侵权行为侵害对象哪些 侵权行为侵害的对象他人民事权益,而民事权益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如生命健康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