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属于婚姻中过错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1:56:57 466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造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依据侵权法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一、关于夫妻过错一方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什么是无效婚姻,哪些情形属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一、领结婚证有哪些条件领结婚证的条件有:1、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干涉他人;2、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3、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结婚吗未成年人不可以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
    2023-03-04
    327人看过
  • 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成立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第一,婚姻诈骗罪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婚姻诈骗罪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第三,婚姻诈骗罪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四,案发
    2023-03-03
    35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以及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由是否协商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1、法院具体分割财产
    2023-03-22
    34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在分割婚姻时该怎么办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以及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一、领结婚证前购买财产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吗1、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
    2023-06-19
    294人看过
  • 婚姻中这些情况也属于家暴
    (一)严格的经济控制。根据《民法典》第1055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都有社会活动的自由。举例来讲,如果丈夫严格限制妻子花钱,无异于限制了妻子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长此以往会对妻子的精神状态、心理状态造成巨大的压力。所以从理论上讲,经济控制也属于家暴。但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取证难度比较高,通常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家暴的行为的存在。(二)以爱之名的情感操控。夫妻之间、家人之间经常会听到“只有我是真心对你好”“只有我能受得了你”“我对你太失望了”“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等言语,要知道语言是带有能量的,如果对方经常贬低你,让你陷入一种自责、自卑的情绪,长此以往,便会操控你的情感。有些朋友感到困惑,说几句话就是家暴了,会不会太玻璃心。注意,像殴打、辱骂等行为只是家暴的表现形式,家暴的本质在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离婚案件中,夫妻受到精神控制的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有时甚至需要进行
    2023-03-09
    365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责任有哪些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过错”下定义,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理解和掌握使用。《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民法典》规定了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是指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通常的道德标准,或对另一方实施侵权、或不道德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行为。这样看来,婚外情、家庭暴力、不良恶习等都应该属于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过错方应符合以下“过错”的表现形式1、不忠实行为。我们所指“不忠实行为”一般指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根据一夫一妻制度的基本原理,婚外情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2、重婚。重婚触犯的是刑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23-02-20
    394人看过
  •  婚姻中哪些行为被视为过错?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一方与第三者结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都属于过错行为。因此,答案为“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一方与第三者结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都属于过错行为。”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一方与第三者结婚,这种行为被称为重婚。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以殴打、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等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属于过错行为 婚 姻 中 的 过 错 方 定 义结婚和离婚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2023-10-03
    449人看过
  • 婚姻过错包括哪些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2023-03-23
    340人看过
  • 重婚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吗?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民事诉讼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在什么时间一方想要撤销婚姻的,需要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申请撤销婚姻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一方因对方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婚姻中欺骗欺瞒的后果婚姻中欺骗欺瞒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况有: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
    2023-03-22
    3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那些情形属于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三)不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
    2023-04-03
    108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
    2023-06-21
    440人看过
  • 离婚中什么属于过错方
    1.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3.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属于过错行为。一、老婆怀孕老公出轨可要赔偿吗老婆怀孕老公出轨如果符合法定请求损害赔偿情形的,可以请求赔偿。法律规定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二、离婚赔偿有必要找律师吗离婚赔偿并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有抓奸证据能得到精神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有捉奸证据并不一定能获得精神赔偿,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能获得精神赔偿。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
    2023-04-02
    336人看过
  • 婚姻中可能出现的过错行为有哪些?
    婚内过错行为包含以下行为:1、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2、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殴打、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等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法律规定的其它婚内过错行为。婚内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17
    15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职工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认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2008年9月18日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
    2023-07-24
    30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过错责任推定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9
      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
    • 在婚姻法中,属于有过错一方的过错是指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7-07
      1、重婚必须满足有过错的一方和第三者已经到到了结婚的状态,有配偶还与另一个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是有配偶的人还与对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有配偶的人和别人同居生活,但是是不以夫妻为名义的生活在一起。 3、对家庭成员使用家庭暴力。我国《反家暴法》已经实施多年,家庭暴力多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于家庭成员的身体等造成伤害后果,严重者还有可能造成死亡,如果家庭暴力持续时间长、属于
    • 哪些情形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8
      《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的范围: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
    • 哪些情况下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3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犯罪构成: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主要是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等,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犯罪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和人身权利;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有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直接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是本罪构成的前提条件。 二、犯暴
    • 医疗差错不属于医疗过错的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