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后,住户异地搬迁是否有经济资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10:38 300 人看过

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住户当然有补助,棚户区改造和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他处无房同时未申请住房保障的下列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

(一)被征收房屋产权人。

(二)公房承租人。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

(三)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指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及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的父母、子女中的已婚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人士。

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能强行拆除么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

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补助如何发放
    一、棚户区改造补助如何发放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建设,其中棚户区改造是重点工程之一。棚户区改造补助发放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1.《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资金的计算与分配、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流程。这些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管理机制,旨在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二、政策依据与法规指导1.法律规定棚户区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及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来进行补偿的。2.棚户区改造补助的具体政策和法规指导是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的关键。3.依据《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设立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地方棚改工作。这些政策和办法的出台,为棚改补助提供了法律基础和管理框架,确保资金按照规定途径、明确流程发放,提
    2024-02-23
    35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搬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搬迁,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自身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
    2023-05-31
    445人看过
  • 我国的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
    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2、拆迁的话,是需要有很多原因的,一般是直接拆除。而棚户区改造只是原因之一,不可以和拆迁的性质混为一谈,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需要拆迁,那么也算是棚户区的改造,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不需要拆迁,那更提不上任何的拆迁行为。一、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我们在购房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选购一些不那么偏僻的房子,而且选购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房地产的质量,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找一些住户问一问当年拿房的时候有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如果问题太多的话,建议不要购买此类的房子。2、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房屋的物业问题,如果这边的房子物业服务态度比较差,那么千万不要去购买,防止后期出
    2023-02-20
    24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它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为期房,临时安置期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以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1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如果两倍的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平方米只享受一次;(3)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
    2023-08-09
    30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合法吗?
    先拆迁后安置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棚户区改造拆迁的程序有: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领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4)根据当地的政策文件、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
    2024-05-10
    479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政策补偿的经济影响分析
    (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
    2023-07-05
    235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政策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政策如下:1、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2023-08-09
    88人看过
  •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一、棚户区改造是怎样的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一定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总达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这些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
    2024-04-01
    9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
    一、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1、政府主导,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2、开发商主导,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开发商独立承担拆迁安置、回迁房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等。在改造过程中,政府一般不直接投入资金,而是利用市场之手,通过定原则、定规划、给政策,引入竞争机
    2023-06-08
    238人看过
  • 政府是否取消了棚户区改造?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但是并没有完全取消棚户区的改造。在具体的拆迁安置过程中,当地政府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商品房库存不足或者房价过高,政府可以考虑新建安置房来解决住房问题。而对于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政府会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国家并没有取消棚户区的改造。从安置的方式来看,在棚户区改造拆迁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可以因地制宜调整安置政策。如果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过高的,可以采取新建安置房补偿安置的方式。如果商品房库存充足、房价稳定的,可以继续货币安置。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对集中成片的棚户区,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棚户区改造结束了吗必须明确指出,说棚户区改造就彻底结束了是言过其实。1、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安
    2023-06-30
    38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没房没地有户口有补偿吗
    一、棚户区改造没房没地有户口有补偿吗按照我国现行法例的规定,若仅持有户籍而无实质性房产,在面对相关补偿事宜时,通常无法获得充分补偿。这是因为,拆迁补偿主要面向那些拥有被拆毁或改造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而补偿与安置资格的取得也往往依赖于该等房屋的实际存在。因此,若无实质性的房产,便无法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然而,在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情况下,尽管个人并未拥有房屋,但只要身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拥有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他们仍然能够获得相应比例的补偿款。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农民有权依据拆迁以及上级部门所制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方提出补偿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必须经过合法审批,且不得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审批的宅基地,将不予认定。同样地,经合法审批后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亦不会给予补偿。对于那些仅有户籍而无实质性房产的个体而言,他们将无法享受到对房屋价值的补偿
    2024-07-27
    12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棚户区改造是否真的有补偿?
    棚户区改造强拆之后有补偿。如果程序合法,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则区、县政府做出行政裁决,则可以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不同意能强拆吗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政策,如果有人不同意经过协商还是不同意国家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改革开放后,部分城市对棚户区进行过一些改造。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之后,全国不少地区也陆续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2005年,国家启动了对中央下放东北三省煤矿棚户区的改造。2008年四季度起,党中央、国务院
    2023-07-04
    205人看过
  •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一定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总达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棚户区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二、棚户区指标转让可以吗可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房地产转让的法定条件。即: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
    2021-11-11
    6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的利弊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帮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改善居住环境,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2、棚户区改造可以完善城市体系,使得旧城区旧貌换新颜。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特别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3、棚户区改造有利于更好的配置土地,让土地资源能得到更好地利用。集中
    2023-08-04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棚户区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30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
    • 棚户区改造是否可以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这个要按照你们当时所签的协议看一下是怎样要求的。如没有就是按照现行的相关政策办理的。
    • 棚户区改造后能否再办理房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咨询当地改建部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 棚户区改造是否包括经营范围之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棚户区是以房屋架构及质量来衡量。比如:改造对象是拆除改造结构简陋、设施不配套、房屋质量差、使用年限久、交通不畅通、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以及片区改造需要拆除的其他房屋;修复修缮具有XX文化特色和需要保护的近现代历史建筑物和民居民宅。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