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1:10:10 175 人看过

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长远生计有保障就是把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具体体现在:一是考虑到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将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做了一定幅度的上调,尽量与市场接轨;二是将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保障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给予创业资金;三是征地涉及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按辖市区的规定给予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四是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造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从保障、补偿、居住和就业四个方面,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被征地农民必看!征地过程中,法律竟还规定农民享有这些听证权!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农村,征地这件事变得越来越频繁。面对征地时,被征地农民一般都很迫切地想要了解征地程序中的种种讯息,对于征地过程的信息,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可以通过相关的征地公告来了解。那么,在了解了相关信息以后,被征地农民若是觉得补偿方案不合理、或是对其中部分内容有异议,该如何提出自己的异议、表达自己的诉求呢

对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了被征地农民提起听证的权利,并且规定只要被征地农民要求进行听证,那么相关部门就应当组织进行听证,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可以通过法定的听证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提出自己的意见。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

首先,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9条、第10条的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另外,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14条的规定,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因此,法律上对于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是有很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征地过程中有关部门没有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当事人一定要以上述条文为依据,积极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怎么办?
    1、国家福利模式,责任主体是国家,筹资来源是一般税收(不是单独开征社会保障税),待遇确定根据个人和家庭需要,与个人能力、纳税多少不相关。2、社会保险模式,责任主体是劳资双方,筹资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确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益的相关性。3、个人储蓄型保障制度,责任主体是个人,筹资来源是个人工资强制储蓄,待遇完全取决于个人储蓄和投资回报的多少,强调个人储蓄的账户资产归个人所有,不能调剂。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当属第二和第三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一、养老保险人去世了有赔偿吗?交完社会养老保险人死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
    2023-03-20
    100人看过
  • 广东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于2016年8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迁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不能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采取货币或者实物方式给予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也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和具体名单,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一、苗圃地拆迁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
    2023-03-10
    66人看过
  • 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及采煤(矿)塌陷地征地的补偿标准,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第五条被
    2023-03-29
    378人看过
  •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于2016年8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迁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不能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采取货币或者实物方式给予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也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和具体名单,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一、国家修路占农村土地补偿怎么算国家修路占农村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和金额是由当地市、县政府决定的,不同地区是有差异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
    2023-03-01
    159人看过
  • 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该怎么保障?
    1、国家福利模式,责任主体是国家,筹资来源是一般税收(不是单独开征社会保障税),待遇确定根据个人和家庭需要,与个人能力、纳税多少不相关。2、社会保险模式,责任主体是劳资双方,筹资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确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益的相关性。3、个人储蓄型保障制度,责任主体是个人,筹资来源是个人工资强制储蓄,待遇完全取决于个人储蓄和投资回报的多少,强调个人储蓄的账户资产归个人所有,不能调剂。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当属第二和第三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一、工龄对养老金的影响是什么?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高,则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越高。2、工龄指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工龄
    2023-04-05
    423人看过
  • 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情况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的精神,现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作如下说明: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安置办法:(一)征用集体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以现金形式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以现金形式拨付给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直接发放给被占地农民手中。(二)征地拆迁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房屋及附属物的,均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予以补偿。(三)拆迁农民住房及附属物的,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予以补偿,并由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移地安
    2023-02-28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被征地农民如何办社会保障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6
      第十九条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具体对象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第二十条保障对象具体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
    • 农村被征地的社会保障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05
      第十九条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 (一)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 (二)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 (三)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每个年龄段人员比例,应当与被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各该年龄段人员比例基本相同。第二十条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怎么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07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
    •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照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规定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
    • 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